火灾专项安全的应急预案1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司要求,结合餐厅实际情况,拟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职工餐厅厨房、食品库房。
三、基本情况
职工餐厅分为餐厅、厨房、小卖部和包间及里面所有房间。
四、火灾的发现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餐厅管理员;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3)当部分起火发展到整体着火后,根据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令,拨消防火警专用电话119通知消防队支援灭火;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五、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2)“火警就是命令”,食堂员工无论在任何场所发现火情,都应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灭火物品扑灭火灾,决不能临阵脱逃;
(3)指挥小组的成员既是灭火责任人,又是现场指挥员,应迅速组织员工扑灭火灾,将火灾控制在起火阶段;
(4)消防灭火时,首先应关闭排风机、鼓风机、餐厅空调开关,切断火源,根据火势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
(5)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一般火灾采用灭火器喷射灭火,较大火灾应用高压水龙喷射灭火,但要切记。厨房油锅着火或电器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油锅溢出散布火苗扩大火灾面积或损坏电器;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中心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8)疏散必须统一指挥,统一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防止混乱,疏散指令的发出必须由总指挥或现场最高领导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餐厅服务人员接到疏散指令后,应迅速组织不得迟疑,以免造成损失;
(9)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程序进行,保持安静,避免惊忧周围不该疏散的人员,以免造成影响,并且要先保证职工、后餐厅工作人员;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12)事件发生隔天,与学生的沟通没有进展时,该食堂暂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许停业,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强与学校各食堂的联系,团结协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供餐。
七、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行政部餐厅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领导汇报。行政部分管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布置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抢救,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抢救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赶往现场或以其它适当方式领导抢救工作。
八、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行政部餐厅负责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火灾专项安全的应急预案2
为加强我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餐厅员工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广大顾客及我餐厅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餐厅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每名员工都能处事不惊,有条不紊的开展报警、灭火和疏散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全力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组织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餐厅成立消防应急中心,下设灭火、通讯、疏散、救护四个职能小组。
主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员:
通讯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
安全救护组:
灭火行动组:
2、主要职责:
①消防应急指挥中心:平时指导餐厅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协助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协助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②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作,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119”接警中心,准确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④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口迅速撤离火场。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三、灭火战斗力量形成流程(灭火救援基本处置程序)
1、灭火第一战斗力量的形成
①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员工参加灭火救援。
②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自发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哪里发生火灾,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和人员疏散。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员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大声呼叫周边员工报警、增援;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立即引导顾客向安全地点疏散。
2、灭火第二战斗力量的形成:
①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餐厅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程序》处置。确认火警后,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餐厅值班领导。
②本餐厅员工和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灭火、通讯、疏散、救护等各个职能小组成员在接到火警通知后,接应第一战斗力量进行灭火、救援。第二战斗力量应听从消防应急中心的统一指挥,并按本预案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灭火、救援。第一战斗力量应协助第二战斗力量工作。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的基本要求
1、无论任何部门或人员(本餐厅)发现火灾,应立即向“119”公安消防队报警。
2、报火警时要沉着冷静,应讲清以下内容(特别是向公安消防队“119”报警时):
①失火场所的准确地理位置。
②尽可能地说明失火现场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
③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餐厅、联系电话。
④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五、应急疏散组织措施与基本要求
1、疏散引导组应首先疏散被火热围困的顾客,然后再疏散火场周围的物资。疏散出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疏散引导组应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护。
2、引导人员疏散时要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维护秩序。例如:对周围惊慌失措的人喊“请往那边走,那里安全”,并正确指示疏散方向;或大声呼喊“请跟我走”,采用正确方式带领受困人员到达安全地带。
3、引导人员疏散应利用消防安全通道,或其他能够到达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疏散引导组人员应仔细检查,以防疏漏人员。
4、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六、灭火的基本要求
1、负责灭火职能的工作人员(或灭火行动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发现有人员被火热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灭火人员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公安消防队到到火场后,应积极配合其灭火。
七、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等基本要求
1、通讯联络组
①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餐厅消防应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
②根据消防责任人的要求,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灭火措施等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
③及时反馈火场进行情况,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担负寻求相邻餐厅支援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组
①安全防护组接到指令后,应快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
②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八、演练程序及基本要求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由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组织实施,全员参与。演练前做好充分的作。
当餐厅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下达“假设餐厅厨房(以此为例,具体演练地点随机确定)发现初期火灾”的紧急信息后,演练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餐厅厨房的员工及附近部门的员工应按照餐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迅速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并做到三个同时:
①灭火:距起火点近的员工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迅速跑向假设起火部位,摆好灭火姿势,做好灭火准备;距室内消火栓近的员工迅速接好水带、水枪,并铺开水带跑向起火部位,对准假设起火点,摆好姿势,做好灭火准备。
②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员工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③报警: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迅速通过电话向“119”消防大队报警。
2、消防安全责任人确认火灾(假设)的报警信息后,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各项处置程序与要求,向“119”报警。
3、餐厅员工接警后,要迅速向失火地点集结,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①灭火行动组:立即跑向假设起火部位现场增援灭火。到达现场后,就近启用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和铺好水带后,对准假设的起火点,摆好姿势,作好灭火准备。
②疏散引导组:按照分工分别跑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室内人员紧急疏散。
③通讯联络组:了解火场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④其他工作组:按本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4、通过现场演练,达到下列要求:当餐厅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下达假设部位发生初期火灾的紧急指令后,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应在30秒内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灭火第二战斗力量接到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令后,应在2分钟内圆满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
5、演练组织者或指定人员留守火灾(假设)现场,担任演练裁判,对有关人员、职能小组的演练动作、时间等情况进行有效性裁定和记录。演练结束后,进行讲评,研究改进措施。
火灾专项安全的应急预案3
为了做好企业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然后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然后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然后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然后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然后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然后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然后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火灾专项安全的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政府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信息发布要经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政府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局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火灾专项安全的应急预案5
为进一步增强和防范应对普速旅客列车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迅速、妥善的实施应急处置,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运输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不良影响和后果,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担当的直达特快、特快、快速及管内旅客列车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处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减少危害、处置有效”的原则。以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普速旅客列车的运行安全有序。
三、处置基本要求
列车乘务组在应急处置小组的指挥下,按照各自的分工,齐心合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列车遇突发紧急事件时,列车长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掌握情况,初步判断原因,制定有效处置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等方式,做好旅客安抚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段派班室汇报列车情况和请求协助解决的问题,接受领导指示。遇紧急严重事件和事故要立即向段值班(乘务和统计科)报告。
四、应急处置小组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小组的职责
1.应急小组负责现场领导,指挥全面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按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相关抢险救援工作,力争把损失降至最低。
3.做好稳定旅客情绪、维持车内秩序和安抚伤员的工作。
4.服从上级指示和命令,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情况及条件变化及时提出对预案的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职责
(1)列车长(主务):负责启动应急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措施实施和应急小组的各项工作。负责向段、本局、所在局报告发生事故的概况(包括时间、地点、车次、旅客人数、人员车辆受损情况、所需物资等),同时与就近车站或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必要时请求救援。
(2)列车长:负责组织休班乘务员参加事故或灾害现场的抢险及处置工作,组织旅客紧急疏散、撤离,对旅客进行安抚和解释,同时参与事后的调查。
(3)乘警长(乘警):负责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线,维持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破坏车辆、盗窃抢劫,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参与事后调查。
(4)车辆乘务长(员):负责车辆设备现场处理和技术支持,设置防护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车辆设备受损的评估和鉴定工作,参与事后的调查。
(5)餐车长:负责餐饮供应工作,在列车不能正常运行或长时间被困等情况下,启用备用餐料,必要时联系地方政府保证供应。
(6)行李员:坚守岗位,确保行包安全,负责列车首尾部的信息沟通。
(7)广播员:利用广播对旅客进行宣传解释,安抚稳定旅客情绪,必要时可在列车长领导下,组织旅客中的军人、武警、公安人员及党、团员协助抢险。
(8)列车员:坚守岗位,安抚旅客,维护车内秩序,照顾好重点旅客,全面做好车内旅客的服务工作。
(9)列车值班员:负责票据票款安全,事故处理中的联络和信息沟通。
(10)其他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随时听候应急处置小组的调动和安排。
五、普速旅客列车应急处置预案
(一)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及时拨打“120”、“999”急救电话,同时拨打“110”“122”警务电话,迅速组织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2.列车长会同乘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3.列车长要立即向段值班室(乘务和统计科)及段领导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
4.列车长立即对事故进行处置,记录事故现场原貌,搜寻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言、证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记,并等待段及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的到达。
(二)列车上发生治安事件应急处置
1.在列车上发生治安事件时,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及时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了解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收集两份以上当事人和旅客旁证材料,并妥善保管证据和材料。
3.因治安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两份),乘警要在记录上签字,连同旅客车票、携带物品清单一起移交车站,同时拍发事故速报。
4.旅客伤害较重,必须停车送医院抢救时,列车长应按旅客疾病中途临时要点停车方案办理。
5.对于治安事件的当事人,列车乘警应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移交站方公安部门处理。
(三)列车遇水害的应急处置
1.立即报告。遇水害发生线路中断,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必须迅速了解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调度指挥机关及段值班室报告事故概况,主要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车内人员伤亡情况及线路损坏情况、事故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等(详细情况另报),列车长应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即时即报。
2.组织抢救。当列车因水害造成脱线时,当班列车长应尽快组织全体乘务员、列车上医务工作者、军、警、干部(确认身份)组成抢救队,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抢救伤员,并动员旅客自救互救。组织疏导旅客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3.及时通告。当列车因水害造成列车滞留或退行时,及时向旅客说明列车中断运行的原因,并代表铁路向旅客致以歉意,告知救援马上赶到,稳定旅客情绪,确保旅客安全。
4.主动服务。列车乘务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加强对车厢的巡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旅客情绪。主动了解旅客困难,尽力帮助解决,动员旅客带好小孩和看管好自己行李物品,维持车内良好的治安秩序。列车长应迅速查清乘务人员的安全状况,当班乘务员统计本车厢旅客伤亡情况,一并报列车长作为汇报之用。
5.协助防护。根据现场行车人员的要求,指派专人协助做好列车防护工作。
6.保护现场。由乘警负责,组织一定力量保护好现场。关键部位在有关部门人员未到达前,不得任意搬动。如必须移动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和简要说明,妥善保管。
7.保证供应。餐车长负责安排好旅客饮食和饮水供应。列车停留时间较长时,列车长要详细汇报车内饮水、食品、餐料、药品短缺情况,请求帮助解决,以满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8.拍发电报。遇重大或灾害性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大破不能继续运行时,要拍发事故速报,报告有关领导。当附近没有铁路电报、手机无信号时,可通过邮电局向上级领导汇报。
9.尽快开通。当灾害或险情排除后,开通线路时,除组织全部旅客上车、具备开车条件外,还应按照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设备、线路等情况的检查。
10.按章处理。列车滞留期间,列车长要按章妥善做好旅客和行包的安排。旅客提出的要求,现行规章无明确规定时,如要求赔偿等,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请到站协助解决。当列车因线路中断需要绕行时,列车长要组织好对旅客的宣传动员,组织好旅客的临时乘降。对需要返回发站的旅客按规定开具客运记录交滞留站。
(四)列车遇自然灾害中断行车的应急处置
1.因线路中断,造成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应迅速了解停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旅客和行李、包裹,组织列车乘务人员维护车内秩序,并迅速与就近车站联系,向事故发生局、客调及本段值班室、车队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2.列车长应做好旅客车票的签认工作,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限的凭证。
3.列车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时,列车长应做好旅客的安抚及服务工作,最大限度的解决旅客困难。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报告,请求援助。
4.做好饮食供应工作,餐车长组织好餐饮和商品供应,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5.如列车停在区间时,列车乘务员要锁闭车门,停止乘降,确保安全。
(五)列车发生晚点的应急处置
1.在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非正常情况临时停车或晚点时,列车长要及时与当地铁路局客调和列车停留站站长取得联系,了解列车晚点原因等情况,报告车内情况(停车站或区间、时间、故障情况、晚点原因、旅客动向、车次、担当局、段、列车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和请求协助解决的问题,并及时向段值班室及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同时组织乘务员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乘警应与列车长密切配合,经常巡视车厢,维持好车内治安秩序。
2.列车非正常情况下停车或晚点时,列车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旅客的服务及安抚工作。遇旅客询问时,应耐心细致解答,不得使用“不知道”、“没点”等不负责任言语或有不耐烦的表现。
3.列车晚点时向旅客通报。旅客列车晚点1小时以内,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旅客通报晚点时间。列车晚点30分钟的,列车长应代表铁路部门诚恳向旅客道歉。向旅客通报时,列车广播每次间隔不超过30分钟。
4.由于列车晚点严重,终到旅客在列车上不下车时,列车长应当立即通知车站客运值班员,并将情况报告段值班室、车队和有关领导说明时间、地点、晚点原因、不下车的旅客人数。要协助车站做好对旅客的下车劝说解释工作。
(六)列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列车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列车长应指派专人利用乘务室或软席包厢将病人或疑似病人隔离,同时组织救治工作。
2.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车票信息等,控制病人原所在车厢旅客的流动。
3.迅速向前方站报告,同时向段值班室和车队汇报。
4.卫生防疫部门未到达前应封锁现场,对染疫人员和所携带物品进行隔离,对呕吐、排泄物进行控制,由卫生防疫部门消毒后再处理。
5.将病人交留验站,并将登记资料一并交卫生防疫部门,防疫站疫情值班电话:北京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23614(日),23357(夜、节假日);天津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81507(日),82247(夜、节假日),石家庄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24237(日),22347(夜、节假日)。同时要联系其到达站的卫生防疫部门,由到达站的卫生防疫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6.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乘务人员,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其下达医学观察通知。
7.根据病种情况,采取列车通风等防治措施,对病人污染的车厢、隔离场所及可能污染的范围进行消毒。列车到达目的地后,由所在地铁路卫生防疫部门对全列车进行消毒。
(七)列车突发人为破坏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暴力、有人扰乱破坏列车设备设施、劫持旅客、恐怖袭击、阻碍列车运行等情况时:
1.列车长会同乘警、检车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查明情况,确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处置。
2.乘警及应急小组根据事件情况,采取制止和控制不法分子的扰乱破坏行为。对伤亡人员积极组织施救,超出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援助。
3.遇列车被阻、被迫停滞在隧道、桥梁,或不法分子破坏列车设备时,应急小组人员应尽快将旅客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好旅客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旅客财产和列车设备损失。
4.列车长及时了解和掌握事件全面情况,迅速向段乘务和统计科报告(夜间值班室),同时向路局客运处报告。
5.处置完毕后,主务列车长取消预案。对事件进行调查走访,搜集旁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6.列车长尽快组织开车,恢复列车运行。
(八)列车遭遇石击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乘警必须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旅客受伤情况,对受伤旅客积极组织救治。旅客如不能继续旅行,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有医疗条件车站治疗。同时检查并登记受伤旅客所持车票的票号、发到站、车次、有效期、是否加剪和随身携带品。
2.收集不少于两份同行人或见证人的证言和有关证据,保护好证据。收集证人、证言时,应记录旅客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证据应准确、真实,并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原因。
3.列车长迅速拍发事故速报,记录发生日期、时间、地点、车站、区间、里程、列车损毁状况、伤亡旅客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住址、票号、身份证号码、发到站、事故简况等情况。
(九)列车发生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1.对病人进行医治抢救,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做好记录,编制客运记录,将旅客交前方停车站送医院抢救。
2.拍发事故速报,列车长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主送前方铁路局卫生防疫站,抄送路局客运处、卫生处。报告内容:旅客发病时间、地点、患者人数、餐饮食物名称,并要求派人处理。
3.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物、呕吐样品,停止销售可疑食物,追回售出的'可疑食物,等待卫生监督人员查验。
4.调查发病原因,取证餐饮食物,收取发病人、周围旅客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
(十)列车发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方案
1.1本车乘务人员发现(接报)火情后,应立即持灭火器赶赴起火部位,安抚并组织旅客疏散,迅速灭火。
1.2相邻两侧车厢乘务员应迅速采取最快方式通知列车长、乘警和车辆乘务长。邻车列车员应立即协助将旅客向两侧车厢疏散,并将本车灭火器传至起火车厢。
1.3当班列车长、乘警和车辆乘务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列车长任总指挥,组织现场扑救。
1.3.1组织休班乘务员从列车两侧集中至起火车厢进行扑救。
1.3.2通知广播员用广播稳定旅客情绪,由当班列车员有序地将旅客引导至两侧车厢。
1.3.3根据火势作出是否进行列车分离的决定。
1.3.4当班乘警根据列车长的指挥,维护列车秩序,组织当班列车员封锁车厢,制止旅客因惊慌跳车或有人乘机捣乱。休班乘警在协助列车长组织灭火的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
1.3.5车辆乘务员参加灭火扑救,同时,设法保证非起火车厢的夜间照明。对发生在车厢板壁及车顶内的火灾,决定如何进行破拆。
当列车长做出列车分离的决定时,车辆乘务员应按分离顺序剪断折角塞门、钩提杆捆绑铁丝,分解连接电源线。
1.4运转车长在列车长指挥下,具体实施列车分离工作,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列车车辆分离顺序为:
1.4.1应选择安全、易于扑救的地点,尽量避开桥梁、隧道、长大坡道。
1.4.2按列车前进方向,先将起火车厢后部未被火势蔓延的车厢摘开,起火车厢与列车分离至少50米以上。
1.4.3摘下起火车厢再前行50米以上。
1.4.4列车车辆分离后,运转车长和司机按“技规”要求,做好前后防护,并采取防溜措施。
1.5列车长根据火灾处置情况,做出请求救援或立即开车的决定,并按规定向上级单位汇报。
2.应急处置程序
2.1立即停车。运行中乘务人员发现火情后应冷静判断,立即设法灭火,如发现火势较大,情况严重,不停车不能扑救时,乘务人员应立即拉紧急制动阀,将列车停在安全、易于扑救和疏散旅客的路段,不得停在桥梁、隧道、长大坡道,并及时向相临车厢的列车员通报火情,由相临车厢的列车员向列车长或乘警报告。
2.2疏散旅客。在列车长或乘警赶到现场之前,发生火情的车厢值班列车员和相临车厢的列车员在积极扑救火灾的同时,迅速将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带。注意:列车停在复线时,应打开没有线路一侧的车门,并阻止旅客从有线路一侧的车门下车。
2.3迅速扑救。列车长和乘警接报火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列车广播通知全体乘务人员监守岗位,服从统一指挥,稳定旅客情绪,并组织、指挥列车全体人员按事先分工,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使用灭火器或其他适当方法有序扑救。集中供电列车空调发电车乘务员应迅速切断电源,启用临时备用电源。
2.4切断火源。停车后,运转车长要迅速指挥列车进行分解,检车乘务员要积极配合负责剪断折角塞门、钩提杆捆绑铁丝,将起火车厢与列车分离至少50米以外,以切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2.5设置防护。列车分解后,运转车长要按照技规要求设置防护,对分解车辆做好防溜措施,防止扩大事故。
2.6报告救援。在疏散旅客,组织灭火的同时,列车长(或指派专人)、机车乘务员应尽快向行车调度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要简明扼要,包括:车次,时间、地点、火势、人员伤亡情况。调度部门视情况迅速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请求支援。险情消除后应迅速组织开车。
2.7抢救伤员。在扑救火灾、疏散旅客的同时,要积极的抢救处置伤员。列车乘务员应发动和组织旅客开展自助自救活动。
2.8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乘警要采取多种措施维持秩序,视情况需要设置警戒区,灭火后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对持机要证件,抢救机要文件的人员除外),不要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列车乘务人员应积极协助乘警工作。
2.9协助查访。列车全体乘务人员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搞好现场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2.10认真取证。乘警要及时了解事故详情,做好调查访问笔录,搜集相关证据,列车乘务人员要积极协助。
3.电气化区段火灾处置要点
3.1电气化区段列车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就近车站向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和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报告,并要求停电。在区间可通知运转车长或机车司机,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车站上报并要求停电。
3.2在扑救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燃着物时,用水和一般灭火器灭火必须停电;如使用沙土灭火时,距接触网在2米以上者,可在不停电情况下进行。
3.3车厢上部着火距接触网不足4米时,不得用水救火。救火者所站位置要距离导线2米以上。
(十一)广播车发生火情应急处置
1.发生初起火情时,广播员应迅速切断电源,同时迅速通知邻车列车员,并通知列车长带领应急小组人员前来救援。
2.广播设备引起火情时,迅速拉下电源线插销,用灭火器扑救。
3.电路故障引起火情时,迅速拉闸,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扑救。
4.广播室内出现异味或烟及其它部位出现火情时,迅速拉闸,切断电源,查明火源,用灭火器扑救。
5.当火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列车火灾应急处理办法办理。
(十二)餐车发生火情的应急处置
1.餐车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判明火情的类别、部位、程度,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确有必要时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2.炉灶初期火情,立即使用灭火毯,封盖起火点。
3.电器、冰箱短路起火,立即关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4.餐厅内发生初起火情,立即疏散旅客,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烟囱、烟罩棚、排烟道发生火情,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扑救。
6.油锅着火,用石棉被盖住油锅、用锅盖盖住油锅或将切好的菜迅速放入锅内,千万不能用水灭火。
(十三)列车受阻不能运行的应急处置
1.有能力处理的情况下:
1.1停车后首先协助运转车长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保持与上级的通讯联系。
1.2召开“三乘一体”会议,除坚守岗位的乘务员外,组织休班乘务员(或防洪抢险成员)进行障碍排除,必要时组织旅客(联防小组成员或身体强壮的旅客)参加。
1.3如遇大树被大风刮倒,碰挂电线(高压线)时应先判断是否带电,要保持10米以外的距离,先通知有关单位断电后再进行处理。
1.4在尽快排除故障后,必须会同有关人员检查线路修复情况,以确保列车安全行驶。
1.5处理经过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详细汇报。
2.无能力处理情况下:
2.1停车后首先协助运转车长按规定做好列车的安全防护工作。
2.2按上级命令指示进行应急处理。
2.3情况查明后及时稳定旅客情绪,组织乘务员坚守岗位,保证列车安全,处于待命状态。
(十四)遇有车站发售重号票的应急处置
1.始发站,列车发现重号时,列车长应立即通知客运值班员或值班站长,请车站协助妥善处理。
2.途中,列车发现重号时,列车长应认真核对车票的日期、车次、车厢、有效期、发到站,确系重号时列车长应考虑给予适当安排。
3.在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对重号旅客要进行适当安置。顺序是先重点,后一般,对重点旅客要给予重点照顾。
4.在列车无条件安排时,对持高等级列车变更低等级列车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旅客到站退还票价差额的依据。
5.拍发电报,主送:发售重号的车站,旅客到站。抄送:路局客运处、客调、客运段等。
(十五)发生交通路外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
1.遇列车发生交通路外伤亡事故时,在列车停稳后,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司机、运转车长、车辆人员等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实施现场救治。
2.对伤员及重伤员进行初期抢救,组织人员将伤员抬上车,不要弃之不救。对已亡的人员要将尸体抬至道边、盖好,并留有标记。以便车站及相关人员找寻。
3.清理完毕,列车长会同有关人员确认旅客已上车、车辆、线路正常后应立即开车。
4.列车长应向运转车长、司机等收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公里等,并将事故概况向本局客调、段值班室、车队汇报。
5.伤员上车后应进行妥善安排,并广播找寻医生进一步进行救治。
6.详细了解伤员身份、受伤状况、随身物品等情况,编写客运记录,交有能力的车站进一步救治和处理。
(十六)发生旅客急病或死亡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要积极组织救治,妥善安置。对发生急病的旅客如不能继续乘车,可根据旅客要求和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填写客运记录及时移交车站继续抢救。
2.抢救病人的同时,要尽快了解旅客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同行人、联系人等信息,列车长和乘警要仔细了解旅客发病原因和过程,记录有关情况,做好随行人和周围旅客的旁证材料收集工作。
3.将病情严重的旅客移交车站时,应通过运转车长或用其他方式通知接收站提前做好准备。
4.旅客在列车上因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列车长应向事故处理单位(站、段)填写客运记录,并拍发事故速报。会同乘警将尸体和死者遗物交给市、县所在车站或较大车站处理。
(十七)列车上少数民族旅客疾病死亡的应急处置
1.要按规定移交车站处理。
2.因少数民族习惯出现抵触不能按规定移交车站时,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激化矛盾,对死者遗体要提前通知前方站采取冰冻、消毒等防疫措施。
3.尽可能安排该车厢其他旅客回避到其它车厢,对该车厢进行隔离
4.劝阻其他旅客不要对少数民族习惯进行指责或评论,以免扩大事态。
5.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听候指示。
(十八)遇有群体无票人员强行乘车的应急处置
1.遇有群体无票人员蓄意强行乘车时,列车乘务员要坚持验票上车制度,列车长立即通知车站,由车站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坚决将无票人员阻止在车下。
2.对凭短途车票强行越站乘车拒不补票的,列车要及时拍发电报通知前方站及公安所采取措施,由前方站组织足够的警力将无票人员尽快带下车。
3.要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发现无票人员闹事时,要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在问题未得到解决前,要以保证其他旅客安全为前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已造成严重后果时,要立即通知前方站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
(十九)列车上发生旅客分娩的应急处置
1.旅客在列车上分娩时,列车员应及时汇报列车长,列车长会同乘警应立即赶到现场。
2.通过广播找大夫救治,并尽可能提供场所,为旅客创造好的条件。
3.向所在局客调汇报,听候指示。
4.列车长要做好向车站移交旅客的准备工作,编制客运记录向接收站移交。
(二十)列车发生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
1.发生爆炸事故,列车在运行中,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组织旅客疏散,抢救受伤旅客。
2.排除爆炸物。如造成火灾时与司机、运转车长、检车员联系将列车解体防止火灾扩大。
3.保护现场。在公安及有关人员未到之前。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隔离爆炸车厢。
4.收集调查了解爆炸部位,车辆损坏情况、登记受伤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伤势、车票发、到站)及物品。
5.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听取指示。
6.列车编制“客运记录”,向接收站移交伤亡人员。
7.拍发事故速报。
8.伤亡不大时,应尽快开车。
(二十一)列车夜间运行中突然停电的应急处置
1.立即通知检车人员检查处理。
2.严禁明火照明。
3.维护车内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4.乘务员坚守工作岗位,锁闭两端车门,加强车内巡视,防止发生意外。
5.如不能及时修复,报告客调,听候命令。
(二十二)列车上发现危险品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会同乘警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保护现场,对围观旅客进行疏散。
2.将旅客姓名、单位、地址、车票发到站、票号、所带危险品名称、数量等进行登记。
3.编制客运记录,连同旅客一同交最近前方停车站处理。
4.发现化学危险品要查明品名、性质,采取妥善处置措施。危险品属于“三炮”(摔、拉、发令纸)不可倒置、脚踢、捣装、手捏,同时要立即浸水。属炸药、导火线之类由公安乘警按规定处理。
(二十三)列车变更到发线停车或无站台乘降的应急处置
1.列车进站前或已知列车在中间站变更到发线停车时,乘务员应认真进行车门了望,确认站台位置后方可组织旅客下车。
2.遇有施工等原因无站台停车或列车尾部未靠站台停车时,乘务员要先确认邻线是否有列车通过、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障碍物后,在有车站工作人员接车的一侧组织旅客下车,严禁背面开门下车。
3.乘务员打开车门后要先行下车立岗,组织旅客乘降,做好扶老携幼,保证旅客安全。
(二十四)列车发生旅客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置
1.赶赴现场。列车长立即会同乘警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检查旅客伤害程度。
2.现场救治。迅速利用广播寻找医生,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
3.调查取证。根据了解的情况,收集旁证材料不少于两份(受害人、同行人、见证人),检查旅客所持车票(票种、票号、发到站、车次、有效期,是否加剪)及随身携带品,详细编制好记录;按要求收集好相关证据和材料。
4.站车交接。编制客运记录,将受伤害人、随身携带品及清单、旁证材料一起,交三等及以上车站处理(在区间停车处理时为就近车站);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必须在二日以内向接受处理站补交“记录”,旁证材料等。
5.对规分析。本着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原则,班组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原因,形成材料。
6.迅速汇报。要在2小时内将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基本情况上报路局调度所客调(路电:24814),同时上报所在车队队长。如发生多人伤亡时,应通报地方医院,请求协助抢救。拍发事故速报,事故速报内容:
6.1事故种类。
6.2发生日期、时间、车次。
6.3发生地点、车站、区间里程。
6.4伤亡旅客姓名、性别、国籍、民族、年龄、职业、单位、地址、车票种类、发到站、票号、身份证号码。
6.5事故及伤亡简况。
7.上报材料。列车终到北京后将事故相关材料上报车队。
7.1客运记录、事故速报。
7.2两份以上旅客旁证材料或乘警笔录,第三人伤害调解书。
7.3当班乘务员的事故发生处理经过书面材料。
7.4事故发生班组的事故经过、处理程序、事故分析、整改、考核书面材料。
(二十五)列车超员的应急处置
1.拍发速报。列车长在运输中如发现超过规定的超员率时,要及时拍发超员电报。
2.疏导旅客。广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安全小分队下车厢做好车内旅客的疏导工作,做到不堵门、不堵通道、不堵风挡连接处,并保证车厢两侧各有一个车门能打开,确保旅客乘降并留有安全门。
3.安全行车。超员情况下发生弹簧压死绝对不能开车,经疏导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开车。
(二十六)电气化区段有人攀爬车顶或触电死亡的应急处置
1.电气化区段严禁任何人攀登车顶。如遇有人攀登车顶或车顶有人死亡时,应立即停车。
2.迅速与运转车长、司机和车站取得联系,请求接触网区段停电。
3.确认接触网无电后,立即令攀登人下来或将尸体抬下。
4.拍发事故速报。
(二十七)列车空调故障的应急处置
1.立即报告、抢修,乘务员发现空调故障后,应立即汇报列车长并通知车辆乘务员进行抢修,如短时间不能修复时,应及时向段值班室、车队汇报。
2.安抚旅客并解释道歉,如短时间不能修复时应尽量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如开窗通风、提供凉扇、用凉水为旅客沾洗毛巾等。对重点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
3.判明情况,当故障无法排除时,列车长会同车辆乘务长拍发电报或电话请求最近前方有能力的车辆段予以帮助解决。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还空调费的凭证。
4.空调故障或其它设备故障引发旅客不满和质疑时,列车长、乘务员要加强“首问首诉”负责制的落实,说明情况、耐心解释,不激化矛盾,要把维护行车秩序、旅客安全和现场稳定作为处理设备故障应急处置最大的原则。
(二十八)列车中途甩车的应急处置
1.拍发速报。记录日期、车次、甩车站、车厢号、甩下的车辆车种、车号、甩车原因。
2.因甩车产生的旅客变更席别或卧车旅客无法安排需退还票价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
3.甩硬座车后因列车定员发生变化,可能遇较大超员时,列车长还应拍发超员电报,电告前方站需控制上车人数。
(二十九)行李车货物超载偏载应急处置
1.在车站发现行李车超载,弹簧压死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立即通知站方行装人员组织卸货。卸货至行李车标记载重量之内后,由列车车辆乘务人员对弹簧及钩差进行鉴定,确定符合列车运行条件,方可通知站方运转值班员组织开车。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2.在车站发现行李车超载,弹簧尚未压死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立即通知站方行装人员组织卸货。卸货至行李车标记载重量之内,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3.运行中发现行李车超载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通过运转车长通知列车运行前方停车站。列车到达前方停车站后及时组织卸货,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4.在装车站发现行李车货物偏载时,行李员应立即向列车长汇报,同时严格要求站方组织行装人员对造成偏载的货物倒装。货物装载均衡后,方可通知站方运转值班员组织开车。开车后及时拍发行李车倒装货物的声明电报。
5.运行中发现行李车货物偏载时,行李员及时向列车长汇报。同时组织人员对造成偏载的货物倒装,直至货物码放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十)列车取暖锅炉干烧的应急处置
1.发现取暖锅炉干烧,乘务员应立即打开炉门,关闭灰门,减少通风,压火降温,禁止向锅炉内注冷水或用冷水浇炉体。待炉温下降后,再用循环水泵向炉内补水。
2.发现取暖锅炉干烧,炉体已经烧红,周围板壁烧焦的情况下,除采取上述办法处理外,乘务员应迅速用冷水涂周围板壁降温,禁止使用冷水泼烧红的炉体。
3.如果锅炉周围板壁烤焦燃烧,乘务员应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若形成大火并迅速蔓延,则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并通知列车长到场,由列车长启动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实施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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