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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篇)

时间:2023-08-13 22:01:58 文/阿林老师 应急预案学文网www.xuewenya.com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制,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国普

  副组长:李德树 刘金贵 王志杰

  成 员:张吉文 侯世龙 刘孝增 各年级部主任、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五、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三)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五)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联络报告、保卫维稳、后勤保障等应急响应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

  八、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卫生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九、保障措施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十、善后与恢复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总结经验,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污染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一、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和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陈小花

  副组长:陈美玲组员:幼儿园所有老师及保育员,保健医生,司机。

  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3、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由园长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大家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孩子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孩子,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幼儿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活动室、专用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认真开展消毒卫生工作,重点搞好食堂、活动室、午睡室及幼儿园用品的各项消毒工作,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橱窗、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教育孩子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教职工和孩子们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为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学校校长为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以校长徐玉兰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孟菊根,组员是沈利君、龚秋月、余金辉、周瑞。

  组长徐玉兰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处置,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报警,接待上级来人及应对新闻媒体。

  副组长孟菊根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事故处理的各项任务。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处置、报警,负责处理好事件全过程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组员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落实到个人为:

  周瑞:协助做好在医院接受治疗师生的服务工作。

  余金辉:负责安排好其他学生,接待学生家长及其他到场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龚秋月:协助组织现场抢救、文字材料处理等工作。

  沈利君:负责联系抢救车辆、器具,安排运送患病师生到医院救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学校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测网络,指定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为董铜铃。疫情报告人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的组成:校领导、疫情报告人、班主任组成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

  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性疾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学校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3、医源性感染暴发;

  4、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严重威胁或危害师生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露事件;

  7、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内容、程序及时限

  学校建立由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常规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专用登记册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2例或者连续2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第一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网络向教委报告,同时向保健站报告。

  五、监测与报告

  1、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给校长,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并立即与医疗部门联系到指定医院治疗。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4、疫情报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师→校长→卫生防病中心。

  六、学校全面负责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1、各职能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德育组,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板报、橱窗等校内各种宣传手段,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知识和健康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认真做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加强医务室建设,积极发挥校医室的功能作用。

  5、总务处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加强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6、相应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设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质储备。

  (二)、指挥与组织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的启动立即报教委批准。应急预案启动前,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认真做好我校的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责任追究

  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光岑

  副组长:黄平、刘英

  组员:办公室、德育处、体卫处、教务处、总务处、各年级等部门负责人,医务室校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6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根据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突发安全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体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安全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和宿舍的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新冠肺炎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疾控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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