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
申 请 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某某某涉嫌受shou贿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某某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某某曾于1998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某市公安局
申 请 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XXX律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诉被告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________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________。
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X市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XXXX市米东区博瑞新村56号楼3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艾XXX,男,哈族,1976年6月13日出生,现住XXX煤矿生活区,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78年7月15日出生,现住XXXX迎宾路北八巷5号,电话:XXXX。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事故经过说明”证据中签名及日期笔迹为被申请人艾XXX所写。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XXX诉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艾XXXX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由贵受理并审理。在审理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供了由被申请艾XXXX签署的《事故经过说明》书面证据,被申请人艾XXXX否认该证据中“阿克凡”及“20xx.1.4”的签名及日期笔迹不是其所写,因该证据关系到本案事实真相,以及将极大影响赔偿责任的确定,因此,申请人特提起笔迹鉴定申请,请人民法院准许。
此致!
X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xxx年5月28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4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某洋
20xx年3月21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5
尊敬的某法院或法官,在贵院或您审理的某某案中,我(必须以申请人第一人称)认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某证据上的我的签名不是我本人所写(或某字迹不是某某本人所写),特此申请笔迹鉴定,希望解决诉讼争议。
申请人:谁谁谁。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xx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此刻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7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当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签名和手印;以及*****************************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现在原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9
申请人: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xx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银行帐号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xx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 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 10000 美元。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出了 25000 美元的事实 ,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x人民法院
笔迹鉴定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___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___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___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_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_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_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_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推荐文章
河南高考排名195560左右排位理科可以上哪些大学,具体能上什么大学2024-06-08 12:22:13
吉林外国语大学和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哪个好 附对比和区别排名2024-06-08 12:17:15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在黑龙江高考历年录戎数线(2024届参考)2024-06-08 12:13:44
甘肃高考排名5480左右排位理科可以上哪些大学,具体能上什么大学2024-06-08 12:10:50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和天津城建大学哪个好 附对比和区别排名2024-06-08 12:07:58
江西高考排名71510左右排位理科可以上哪些大学,具体能上什么大学2024-06-08 12:05:17
关于学生走读申请书范文7篇2023-08-14 07:15:22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六篇2023-08-20 03:19:47
小学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记录2023-08-13 08:54:32
妇女节教师慰问信(通用10篇)2023-08-12 03:30:58
关于学生走读申请书范文7篇2023-08-14 07:15:22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六篇2023-08-20 03:19:47
老师个人辞职申请书11篇2023-08-27 03:03:10
员工入职转正申请书十五篇)2023-08-24 18:17:02
服务员正式辞职申请书格式2023-08-27 08:22:49
特岗教师三年调动申请书2023-08-17 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