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BDA国际企业大道17-1号楼
经营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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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176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本合同类型为以下 A 。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叁 个月,合同期满即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应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续订。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本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或/和解除条件成就时即行终止或/和解除。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起算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劳动合同起始时间。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岗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调整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其它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 B 工时制度。
A. 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
B.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C.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在确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除因公外出需征得部门主管或公司高层的同意外,在公司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仍应到岗履行职责。
第七条 由于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加班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乙方应在加班前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和财务主管审核签字,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并不得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0日—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试用期工资为 元,转正后工资为 /元(视试用期表现再定)。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本人负担并由甲方代为扣缴。
第六章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保险,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七章 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由甲方行政部发放的《员工手册》,乙方应认真阅读并签收且应严格遵守。乙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合法,填写入职的信息必须真实,如系伪造,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乙方提供的地址应准确,确定能收到甲方寄给的各类文件及相关材料。如乙方地址变动,应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应提供《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没有疾病。若发现乙方有潜伏性的疾病或传染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或无论因何种原因致乙方离职,均应当按照甲方离职制度及具体要求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或离职手续。乙方怠于或拖延履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结束时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或违反公司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规章,对甲方造成 3000 元(含3000元)以上损失的;
5、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恶意串通,损害、危害公司或员工利益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1、乙方接受过甲方出资的专业技术培训的,若服务期(按培训合同的约定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或培训合同未约定的,为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即辞职或因不胜任工作、被甲方依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离职前按照培训合同的约定向甲方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未签订培训合同或培训合同约定不明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如乙方接受过甲方提供的住房、车辆或其他方面资助,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向甲方返还相关款项。
乙方违反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如下损失:
乙方签名:
(一)甲方为录用其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对甲方生产、经营及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已开始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
4、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凡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八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章 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另行订立协议,就服务期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乙方因工作所获得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物品均为甲方财产。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应当将因工作所获得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物品,包括原件及所有备份,无条件返还给甲方。乙方违反本合同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保密义务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设备、技术资料等)产生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技术秘密及各种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软件产品、图纸、技术方案、设计方案等)等智力成果,以及乙方在离职后一年内做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有关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的其他相关权利由甲方享有。
第三十条 乙方对其工作中知悉的甲方技术、业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鉴于乙方知悉的或将要知悉的甲方秘密具有重要影响,甲方事业具有竞争性,鉴于乙方对甲方表示的忠诚以及乙方劳动的权利,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竞业限制约定如下:
1、乙方不作为甲方雇员后继续履行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与甲方签订的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2、乙方不作为甲方雇员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做的属于甲方的职务技术成果;
第三十二条
1、竞业限制范围及期限:乙方应当保守在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技术、工艺、开发、市场策划、市场营销、发展规划、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秘密。在 中国地区,自乙方不作为甲方雇员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到与其在甲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工作,亦不得将甲方业务或协定业务关系带走自己生产、经营或与他人合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
2、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照乙方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的月补偿标准,向乙方支付24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后,乙方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甲方一次性支付前述竞业限制补偿金。
3、如果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其从甲方所获得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三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竞业禁止义务所获得的利益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 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面呈或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至被通知人:
第三十四条 乙方确认本合同首部的“现住所地”为其目前真实的通信地址,如果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更,则变更的一方应于变更当日或最迟不超过二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书面通知至对方。因变更的一方未及时通知至对方或提供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失效、无效、虚假、有误等,对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影响正常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它约定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重申或补充以下条款: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专长、特长、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或经乙方申请,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对工作中所获得或经手的有关甲方行政办公经营、管理、财务、人事、外事、专项技术、市场业务等机密、秘密应予严守,如有泄漏,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接受有关处罚。
3、乙方执行甲方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职务技术成果,其使用权、转让权等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
4、乙方与甲方因任何原因终止劳动合同,乙方应立即归还或移交从甲方得到、保管或使用的所有文件、记录、设备、材料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合同文件、技术资料、财务报表、业务计划、产品或营销资料等,不得保留复制件,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离职与交接手续。
5、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对甲方的业务计划、财务状况以及关联单位的任何保密文件、材料和情报应严守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人员泄露或利用。
6、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或受雇于与甲方构成竞争业务的任何组织或个体。
7、甲方可根据国家和本单位要求与乙方签订保密、培训、廉政、安全、卫生和社会义务等协议书或责任书。
8、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甲方根据需要制定、修订、补充和完善的规章制度,这些均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10、乙方与用人单位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保证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即与原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此发生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甲、乙双方如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条款,则以新合同或条款为准,旧合同或条款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员工手册》,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的入职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以及附件中甲方有关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其内容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北京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签订日期: 20xx年x月x日
乙方(签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邮编□□□□□□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外包单位、外包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外包乙方到 单位工作。
(二)外包期限为 个月,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含试用期个月。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 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
C、其他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四)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外包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五)甲方跨地区外包乙方的,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乙方外包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外包,乙方同意重新外包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确认外包单位、外包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九、劳动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岗三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乙方应于离职次日到甲方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乙方单方面自动解除本合同;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4、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方应如实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外包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三)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是: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劳动合同 篇5
编号:
福建省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年,其中试用期 天。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
(二)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岗位(工种)。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标准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并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文化、业务技术培训。
(三)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本单位的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的备注栏上盖章证明。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押金、保证金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法律法规别有规定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双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需要订明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收执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留存一份。
说明:
1、备注栏可作为更改合同条款之用,并加盖鉴证章。
2、本合同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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