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1
自从上一篇关于圣诞节的话题后就再也没发布什么,其实到今天为止的这段时间,我的空余时间全部交给了一部小说:《超品相师》(以下均使用《超》代表全名),在这个过程中也写过二份草稿,并且照片都准备好的,但还是保存在了草稿箱内没发。
十年前自己也写过一部半成品,当时的字数为12万,发表在“起点小说”,点击率虽然一般般,但是挺有成就感,最终没能继续下去就是因为时间实在是不够,而且剧情方面给自己挖的坑太大,要全部填上估计也得象《超》一样,得有个几千集,而反观《超》同样在3362集后不得不紧急刹车进入大结局,同样是作者自己的坑挖的太大导致。
在听《超》的初期虽然立刻可以与其他影视作品普遍使用的剧情安排模式挂勾,该有大人物时就有,该受伤时即伤,该救援时就出现贵人,该扬眉吐气时能让读者拍手称快……但是我的出发点依旧是为了摄影着想,自己的经历毕竟是有限的,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这是我们应有的学习态度。
在四年前,当时处于高原期的我意识到器材、技法、想法这三条铁律中的“想法”这一点,可能不应该局限于换个视角、换个场景、等个时机、来个点缀这一类,只可惜当时并没有认真花时间去考虑,此后迷醉于“世界摄影师”的书籍中,什么的颜色表达作者什么样的情绪,什么样的线条考虑什么样的平衡,这些“想法”当时真的很崇拜,但这一切都被《北京国际摄影周》打破,三年前那场视频直播才洞开我之前的猜疑,就这样慢慢淡出了本地的摄影圈,开始了漫长的__之路,终点在哪儿,我不知道……也许如同自己写的小说,嘎然而止,也许会象《超》一样,坑越来越大,一发不可收拾一路往前……
事至如今,这个漫长的打怪得经验升级过程遥遥无期,记得当年的《魔兽世界》一二天就可以升一级,后来不停的下副本也得一二个月才升个半级,同理同理,越往上成长越慢。前年,在一次和相识已久的摄友沙龙上,很热心的把自己的感悟和盘托出,但响应者寥寥,这一点上,早有前辈悟得:摄影最终是一条孤独之路。
今天着重来谈谈《超》这部小说里和摄影之间的一些感悟。
一、内容梗概:《超》的类型属于玄学灵异类,总字数349万,作者“九灯和善”,江西上饶人,2014年发表于网络。主人公叫秦宇,故事是从这位南昌大学的历史系学生外出旅游开始,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获得全套《诸葛内经》,然后就开始了打怪升级的过程,这个怪指人也指异族,也指九天十地的无上空间,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名门望族的扶左,收获了幸福的感情,得到了世人的敬仰,__到无上的境界,最终成为混沌乱世的救世主,结局是他离开诸天百界,让女娲重造世界,自己前往外界,去探索更上层的外界。
二、小说中作者在各个领域内细致入微的专业性的描述令人拜服,这对我们摄影爱好者是有帮助的,拍摄题材千千万,然而没有对相关领域的深入了解,顶多也是走马观花,同样,在观赏他人作品时,亦是如隔百重天,为什么常有摄影人在看影展时会发出看不懂为何得奖的疑问,就极有可能因为这一方面,就好像过去没有高铁时代时,不懂热胀冷缩的物理原理而讨厌火车“咣铛咣铛”声一样,但同样在这个问题上,是否有人在考虑,为何高铁时代的“咣铛”声怎么没有了?多几个深入一些的问号,肯定是升级的秘诀。
三、中式建筑所蕴含的天地大道之意,在《故宫》纪录片中即有所涉及,若是搜索一下,关于这方面会有更多的信息,法则虽由古人感悟所得,但现代人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已经少有人再去钻研这类内容,在《歌手》节目中的现场演绎就什么叫专业就表达的淋漓尽致,如今防盗窗店也是挂着专业二字的,各行各业都有门道,摄影人可能和文学类作者有许多共通之处,什么都得懂!如果你想拍摄更多门类的专题的话,这也是摄影比赛中,经常会有非摄影人但是是这方面专家来做评委的原因。不过肤浅的了解并不是什么好事,所谓的“糖水片”由此而得名。
四、相师分九品,一品一重天,风水有境界、明理、养气、修身、问道。相人,相地,相红颜,六遥算尽天下事,八字测遍世间人,这些对我们现代人头疼的文字,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如果能有心去钻研一下,相信会有不错的收获,所以个人感觉自己的时间实在是不够用,太享受去钻一钻的感觉。
五、“利益至上”始终贯穿于整部小说,这也是人类生存的历史长河中不二法则,但不同的是,对利益表达、追求的方式、方法上主人公给了我们一个正面示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反观我们的摄影人,为了自己能获奖而不择手段,拍摄时不顾他人(m.simayi.net)而上前抢机位,拍摄完毕破坏现场,使用非本人作品,使用后期方法拼接合成等,最终收获的不是名利,而是名裂,而有关工作人员、评委也有操纵比赛、操纵刊登的行为,无外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他人所不耻。
六、“狂妄”一词始终会出现在主人公所经历的大大小小事件中,对于扬善惩恶这一点,哪怕实力有所差距,主人公也同样会挺身而出,为弱势群体,为社会,甚至为国家,甘愿牺牲自己,最终在玄学界被公认为“国师”称号,因为他心中有大爱,舍小家顾大家,满满的正能量。然而任何事情都是有其二面性的,我们要多想想为何主人公身上会有如此之多的“狂妄”?他为何而“狂妄”?除了以上的“利益至上”,这世间也存在许多不公,黑格尔曾有一句话叫“存在即合理”,许多人对此话有很大的谬误,很多荒谬、惨绝人寰的事总在小说里的反派人物身上得到很好的表达,他们认为的合理不可以建立在“存在”的基础上,正确的“存在”首先要建立在合人伦之道合社会的普遍价值观之上,而不是在某个人或某一类人群的价值观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七、“命运”这个词很常见,作者给主人公安排了一个救世主的命运,“命”和“运”是相辅相成的,曾经听庚酉先生讲《了凡四训》时,就提到了这点,“命”是先天的,不能选择,最简单的,你出生就是男是女(不要告诉这世间还可以变性,呵呵),出生在四川还是伦敦,家中有哥还是弟,都没得选,许许多多的事情你一生中都没得选,只能接受,而“运”却是可以改变的,通过后天的努力,创造和积累一定数量的运势,从而让自己往好的方向发展,佛学中一直提倡的与人为善,行善积德也是这个道理,这里的“德”就是好运。主人公的一生就是行善的一生,所以他积累了一个大运势,当然作者的安排略显夸张,他刻意安排了一个“天注定”的模式,“命”的成份似乎更多,不过对我们来讲应该更关注“运”这一方面,机缘巧合是“命”,那么多的天材地宝,那么多鼎力相助的道友,那么多的__贵人,也包括二位不离不弃的妻子,都是通过他的努力获得的。我们去拍照,拍到好的照片有“命”更有“运”,不要谬误为“运气”这类人所无法控制和改变的迷信思想,踏踏实实学习,认认真真思考,才是做事情的出路。
八、“路都是错的,怎么走都是错的。”这只是我笔记中的一句,作者本人对世间万物的理解真的超出我的想像,非常敬佩他的才能。这也让想起了几乎每个人都读过的一本书,叫《名人名言》,书中包含历众多名人的名句,这是他们的思想,是我们人生路上的一盏盏明灯,我们可能记不全,可能无法随时用上,但是我们心中要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个宏观的自我,同时“活到老,学到老”也很有必要,世事随时在变化,曾经的对也许是未来的错。
九、“实力”永远是强弱区分的标准,而正因有强有弱才出产了另一角色,那就是“叛徒”,在没有实力没有话语权的前提下,这类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顾道义而纷纷浮现于人前,人心驳测。
十、横行官场、商界、市民、玄学界、阴阳界,这有点夸张成份,但声色犬马、神鬼异域也是对人性的赤____揭露,欲望被作者剥离的刀刀见血,作者在文中说人生的三大主题即是:爱、欲望、价值,我们不正是如此吗?
十一、天地大道,吾之修行,傲之三界,大礼即修道之心。听了这句话后,真的觉得自己的前半生,活的太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家人,原因就是悟性差,听过多少金玉良言,却在小说里的某一句里,才突然发现手到、眼到、心到是多么的重要,当心到时一切都是那么释然和美好,这本就是上苍给我们的大礼,上面提到的三个主题:爱、死亡、欲望。就是“欲望”这一关走不过,同时“爱”的不够,吝啬之极,也对死亡不够坦然。
十二、娱乐圈,娱乐至死。摄影界同样有前辈提醒过当下的年轻人,心浮气躁,好高骛远,急于求成,随波逐流,在《北京国际摄影周》里提到过,旁听沈一鸣前辈的讲座时也提过,其他的途径不一一表述了,在这二个半月里的学习,也深深的感受到,曾经浪费了多少时间,任何一门学问,师傅还是很重要的,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可是找谁呢?
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情绪表达方式雷同之事,倒是不去深究,主线内容安排烦杂也随他去,毕竟我们的心态主要应该是学习好的一方面,吐槽别人不会让自己能长能耐。
这只是一部小说,整个世界的沧海一粟,但如果能结合自己的思考,你会发现自己因此而花去的时间,是多么的值得,“悟”不仅有思考更应有得。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2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作者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若不是有为如此顽强的法布尔,我们的世界也就永远读不到一部《昆虫记》了。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如果他放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
《昆虫记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昆虫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__了,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 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 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 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更令人赞叹的是,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那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对上千种昆虫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这也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然而,法布尔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的一生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偏见”,二是“贫穷”。法布尔勤奋刻苦,锐意进取,从农民后代变成一位中学教师:中学教书二十余年他兢兢业业,同时业余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发表过出色的论文。尽管如此,他想“登上大学讲堂”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开辟独立的昆虫实验室的愿望始终得不到支持。教育,科学界权威们,骨子里看不起他的自学学历,看不贯他的研究方向。这种漠视与某些人的虚伪,庸俗,妒嫉心里合拍,长期构成对法布尔的偏见。法布尔生在穷苦人家,靠自己打工,读完了小学,中学;成年后只靠中学教师的工资,要后七口之家的生活,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发布而没有向“偏见”和“贫困”屈服。他依然勤于自修,扩充知识储蓄,坚持不懈地观察试验,不断获得新成果,一次又一次回击“偏见”。他挤出一枚枚钱,购买坛,罐,箱,笼,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极了研究资料,化教书匠之“贫困”为昆虫学之富有。
他为了完成《昆虫记》几乎是牺牲了一切。他没有抓住一生中出现的许多机遇去巧取功利,过上幻想中的“好日子”却安于清苦,坐了一辈子冷板凳,甚至不惜把一家老小也捆在自己这张“板凳上”。
读完这本书,我踮起放大镜就跑出了家门。刚刚下过大雨,小草上还挂着露珠,显得绿意盎然,青翠欲滴。屋檐下,晶莹的雨滴一点点流淌下来。哈,在潮湿的墙壁上,我捉住了一只正在散步的慢吞吞的小家伙——蜗牛。我举起放大镜细致地观察着它。它粉嫩的躯体从肉色的壳中探出一半,两根天线似的触角不安的抖动着,伸着。在我目不转睛的注视下,它缓缓向前移动着。它爬过的地方,会留下一条透明的痕迹,这是它的黏液。端详完蜗牛,我想:大自然真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昆虫真可爱,真有趣!
法布尔曾经提出一个问题:“只为活命,吃苦是否值得?”为何吃苦的问题,他已经用自己的九十二个春秋做出了回答:迎着“偏见”,伴着“贫穷”,不怕“牺牲”,“冒犯”和“忘却”,这一切,就是为了那个“真”字。追求真理,探索真 相,可谓“求真”。求真,这就是“法布尔的精神”。
在这本《昆虫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昆虫的大千世界,更应该领略到的是法布尔“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 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3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现今五十岁上下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少不知道有一本法国小说叫做《红与黑》的,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在年轻的时候读过这本书,都怀着激烈昂奋甚至矛盾的情绪对待过书中的主人公,无论他们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是同情他还是鄙视他。他们后来也都被教导过怎样读这本书怎样看这个人。于是,喜欢这本书同情这个人的许多人改变了态度,有的是心悦诚服,有的是阳奉阴违,有的则是钳口不言了,当然也有人为这本书这个人付出过代价。一本书让一些人激动,让一些人愤怒,让一些人恐惧,也让一些人不惜兴师动众口诛笔伐强迫另一些人改变看法和态度,这就是《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俱往矣,那个距离我们还不太遥远的史无前例的年代!还有那个虽非史无前例却已然开始有些离奇的年代!
不过,平心而论,对一本书提出“怎样读”的问题,本身并非别出心裁,更不是发明创造,当然也无可非议,这是所有可以被称做伟大的小说的共有的品格。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或者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__,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似乎亦无不可,只是请这些种种的家勿强迫别人见他们之所见,以“怎样读”为由在别人的灵魂里动刀动枪的。《红与黑》也是一样。自一八三年以来,一个半多世纪中,人们从中看出的东西决不比从《红楼梦》中看出的少。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了西方的“红学”,这不是夸大其词。在中国,关于曹雪芹的《红楼梦》,有所谓“红学”和“曹学”;在西方,关于斯丹达尔(他的名字曾经被译做司汤达)的《红与黑》,则有“红学”和“贝学”,因为斯丹达尔本名叫亨利·贝尔。这里把两本书扯在一起,并没有打算作一篇比较文学论文的意思,实在是因为这两本书的因缘不单单在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命运,而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怎样读”的问题。曹雪芹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斯丹达尔则坚信五十年后《红与黑》才会有读者,他说:“我将在一八八年为人理解。”“我看重的仅仅是在一九年被重新印刷。”或者做一个“在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看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乃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研究者已经用丰富的事实证明了,《红与黑》真实地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感到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的上流社会则以烦闷无聊为特征,花天酒地,寻欢作乐,夸夸其谈,但都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反动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勾结。斯丹达尔在小说中设置了许多准确的时间参照,例如选举的时间、话剧《爱尔那尼》和歌剧《曼侬·莱斯戈》的演出、秘密宗教组织“圣会”影射“信仰骑士联合会”等等诸如此类的史实,都令当时的读者一眼便可看出那是查理十世的治下。研究者还为书中的许多人物找出了可能的原型,例如德·莱纳市长的原型是卡里克斯特·德·皮纳侯爵,斯丹达尔早年的一个同学;年轻的阿格德主教的原型是红衣主教德·罗安公爵,不到四十岁就当了贝藏松的大主教;总理德·奈瓦尔先生是德·波利涅克亲王,一八三年的外交部长,当年又担任了总理;德·拉莫尔侯爵的则是爱德华·德·菲茨雅姆公爵,贵族院议员,国王的亲信,等等。这一切都使《红与黑》具有一种历史的真实感。
研究者利用斯丹达尔本人的文字和当时报刊的材料,揭示出《红与黑》的副题《一八三年纪事》并非虚言,确为七月革命前夕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政治形势的真实写照。他们早就把目光把投向了书中有关“秘密记录”的四章,认为是作者以真实的政治事件为蓝本写出的,即一八一七年保皇党人密谋请求外国的军事保护,对付日益迫近的革命危机。晚近的研究则抛弃了这个“蓝本”,径直指出斯丹达尔于一八二九年和一八三年写给朋友的信中就站在共和党人的立场上谈论一八三年的内战危机,几乎用的就是小说中的语言。在当时报刊中的文章中已经出现了“密使”、“秘密记录”的字样,有的文章甚至列出了参加秘密会议的人的名单,其中就有刚刚上任的总理德·波利涅克亲王。有案可稽,查理十世的政府确有企图废宪的活动,而且把希望寄托在莱茵河的彼岸。的极端保王党人维特罗尔在回忆录中透露,保王党人在一八三年企图发动政变,用君主专 制取代当时的君主立宪制。有的研究者甚至认为这几章是“全书的关键”,这当然是一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似乎是模仿第四回《红楼梦》的“总纲”的说法。
研究者无一例外地怀着极大的兴趣关注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在这个人物形象的身上,作者打上了或深或浅的个人印记,读者也倾注了最复杂最矛盾也最激烈的感情。有的研究者在于连的身上看到的是心灵的诗意和社会的平庸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社会对个人的戕害以及个人对社会的反抗。有的研究者认为,于连的全部心灵都体现着一种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一种以个人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也决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有的研究者则认为,于连的悲剧是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于是,于连究竟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受到批判,等等,就成了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
研究者怀着同样强烈的兴趣关注于连的爱情,因为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他真诚地爱过德·莱纳夫人,也真诚地爱过德·拉莫尔小姐。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德·拉莫尔小姐的感情固然也从造作走向真实,但其支柱始终是一种思想,为斯丹达尔所不取;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则始终是一种心灵的呼唤,是自然的,为斯丹达尔所赞许。如果说把《红与黑》称作 爱情小说会给人一种偏狭之感的话,究竟还是比将其称作政治小说更为自然,不使人感到窒息。
喜欢考证的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的材料,证明了《红与黑》和两宗刑事案件的联系,一宗是于一八二八年二月宣判的贝尔德杀人案,一宗是于一八二九年三月宣判的拉法格杀人案。贝尔德的生活经历和于连的大体相似,斯丹达尔大概是拿来做了小说的框架,但是他显然不满意贝尔德在法庭上的表现,因为他试图获得法官的同情以求免于一死。斯丹达尔把拉法格在法庭上的表现移植到了于连的身上。拉法格是一个细木匠,他残忍地杀死了他的情人,被判处五年监禁。然而他在法庭上极为镇静,坦然叙述犯罪的详细经过,斯丹达尔读过报道极表钦佩,多次在他的《罗马散步》中提及,并比之于奥塞罗,甚至将其与罗兰夫人、拿破仑等并列,称之为“有高贵的灵魂”。然而,这种联系毕竟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不是斯丹达尔看了案情的报道才有了《红与黑》的创意。早在一八二七年出版的小说《阿尔芒斯》中他就表达了描绘当代风俗的愿望,继而在一八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夜里萌生了以一个年轻人命运为中心写一本小说的念头,当时他给这本未来的小说起的名字是《于连》。那两宗刑事案件只给他提供了故事的骨骼,而生气灌注的血肉,诸如历史氛围、社会现实、风土人情、人物心理等等,则完全出自他的艺术创造。应该补充的是,斯丹达尔本人从未提及《红与黑》和这两宗案子的关系,而在思想的高度和哲理的深度上,两者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上述种种,就是研究者在《红与黑》中看出的主要东西,区别大约只在程度和色彩,如有的人看出了复辟和反复辟的阶级斗争规律之类。只看到其中一点,显然难逃以偏概全之讥,然而面面俱到,来个大汇合,是否就解了《红与黑》的“其中味”呢?我以为未必。因为读者看到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甚至全部,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然而斯丹达尔却反复申明:他五十年后才能得到理解。当然,斯丹达尔五十年后甚至一百五十年后是否“为人理解”,看来仍旧是个问题,但这究竟意味着,《红与黑》必然有一个超越上述一切的东西存在,它超越了复辟贵族的倒行逆施,超越了反动教会的严密控制,超越了小城维里埃的“三头政治”,超越了巴黎十二人的秘密会议,超越了于连的爱情,超越了于连的死,总之,超越了“一八三纪事”。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斯丹达尔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严酷的真实。”作为题词;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勃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她不搽胭脂。”作为题词,其意也在真实。《红与黑》的真实,如果单说历史的真实的话,那是有目共睹的,当代人也是承认的。然而斯丹达尔还有一句题词,置于全书总目录下,即用英文写的“献给少数幸福的人”,这可以理解为:《红与黑》这本书是为少数幸福的人写的,这就是说,幸福的人总是少数,只有这少数才能理解《红与黑》这本书。按照法国图书的习惯,目录是置于正文之后的,这样,三句题词在空间上就有了距离,这种距离会对读者提出一个具有冲击力和挑战性的问题:“您是少数幸福的人之一吗?您能看出这本书的真实吗?您看出了本书历史和现状、行为和动机的真实,您就是少数幸福的人吗?”这是三句题词之间隐含的矛盾,这种矛盾能够激励读者深思,倘若他是或者想成为“少数幸福的人”。这就是说,要理解《红与黑》,必须通过两道大门,一是“真实”,一是“少数幸福的人”。斯丹达尔所说的“真实”,不仅仅是《红与黑》的历史氛围、政治形势、人物行为,等等,而是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即能看出的真理和智慧。斯丹达尔所说的“少数幸福的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主教侯爵者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而是入狱以后大彻大悟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少数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因此,要通过那两道大门,必须从于连开始,还必须再回到于连。这一圆圈的中心将是《红与黑》这个书名的神秘含义。
自《红与黑》问世以来,直到今天,这个书名究竟象征着什么,研究者一直没有一致的看法,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或者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代表军队;“黑”指教士的黑袍,代表教会。或者认为,“红”是指法国__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指复辟王朝的反动统治。或者认为,“红”指以特殊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等等,其它种种看法大体上可以分别归入以上三类。三种看法之中,第一种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有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得早,他会是个士兵;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道袍,这就是“黑”。不过,这里斯丹达尔也只是给了一个看问题的起点,并不能穷尽“红”与“黑”的全部含义。实际上,上述三种看法无论有多大的分歧,它们总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把“红”和“黑”看作是对立的,矛盾的,水火不相容的,尤其是后两种看法。因此,第一种看法只是表面上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实际上仍是未解“其中味”。在斯丹达尔的解释中,“红”(士兵)和“黑”(道袍)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行的。其所以不同,乃是因为时过境迁,历史环境变化了。这不仅更符合于连的实际行为和他所处的真实环境,也可以从根本上解释于连的悲剧命运,从而呈现出那个超越一切的智慧和哲理。
《红与黑》的全部故事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展开的,然而斯丹达尔给出的时间参照,例如季节、物候、节日、着装等,却相当模糊,粗算一下,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的方针已定:“在有利的条件下,按照那时法国实行的风尚,当兵或当教士。”在当时,两者都不失为一种好出路,例如,德·莱纳先生就打算让他的三个儿子,“老大进军队,老二进法院,老三进教会”。因此,“红”与“黑”,对于连来说,不过是熊掌和鱼罢了,得到哪个都行。实际上,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爱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此后八 九年当中,他实际上一直在士兵和教士之间游移徘徊。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拿破仑治下,我可能当个副官;而在这些未来的本堂神甫中,我则要当代理主教。”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细心阅读的读者可以注意到,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金钱他当然是要的,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法郎,然而他关心和谁一起吃饭胜过拿多少薪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4
喜欢读书,肯定是读过一些名著的。但现在回想起来印象很深的却没有几本。之所以选择小王子并不是因为我对其见解有多深刻。而真正的原因是这本书伴随着我的一段情感经历。很久以前就听闻小王子这本书不错。但迟迟没去涉及。直到她出现,并带着这本书。长发及腰,瘦瘦的,不高,但那么美。书是她让我看的。我喜欢她,所以有关她的一切我都格外珍视。我拼命挤时间,没多久就把一本书读完了。尽管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去读。
我不知道仅仅把它片面成感情是不是有些狭隘。更不知接下来孩子般的小情绪是不是与老师的作业要求有很大出入。但这是我的真实感受,是对这本书毫无保留的全部记忆。因为我深知小王子这本书的寓意绝不。里面有很多内容。诸如爱情,生命,孤独,甚至更多。
“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xue”.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总情不自禁的把她比喻成书里的狐狸。而把自己喻成小王子。现实中确实是有很多因素都有碰撞。她喜欢沙漠,戒备心强,美丽。而我,卷发,孤独,有些淡淡的忧伤。不知是原本如此,还是看了小王子才发现如此。相处中我能感觉出她对这个世界的不信任。真的就像一只满怀戒备的狐狸,警戒着周围的一草一木。于是,为了能取得她的信任我像书里的小王子一样努力。每天靠近一小步,一小步。只希望有天她能对我放松警惕,熟悉我的“脚步声”,把她召唤出“洞xue”.
“驯养需要什么呢?需要非常的耐心,只能用眼神,不经意的靠近,什么也不要说,言语可能会导致误会的,一天一天的慢慢靠近。要在每天的同一时间来,比如你下午4点种来,从3点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到了4点种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
后来的后来,像是她放松紧惕,抑或说是自己的努力她有所感受。她会很频繁的给我发微信,会有时候没回复就打来电话问我在哪儿,会从家里把她最喜欢吃的带给我,会无聊的时候跟我去上课,会一清早还没醒来就发来信息,会回家只有两三天的假日和我开视频音频,会向我诉说她的心里话和哀伤,会散步绕宿舍楼转了一圈又一圈,会让我唱歌给她听,会每天晚上聊到很晚。但每次都不会超过十一点,因为这是她就要睡觉的时间。如此种种。无数回忆。就像是浸在福尔马林中的尸体,死了,却又不死地存在着。
“泪水的世界是多么神秘啊!”
我喜欢她。但刚开始只是很肤浅的那种喜欢。性质有所转变是有次她落下眼泪的一瞬间。曾经我有很文艺的在情书里写道“如果一道伤痕足够我跋涉一生,那么必有一滴眼泪会使我浪迹天涯”.文字很浮夸。可这些文字下,字字真情。我用人格保证。搁以前,大学写情书是无可挑剔的。然而现在学生似乎是羞于说自己是用情书追女 生的。会流眼泪是因为我告诉她要试着接受这个世界残酷的一面。至少她告诉我的是这个原因。怜香惜玉那种感觉么?还是什么。总之那一瞬间会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强烈冲动。不想她以后一个人在人海里浮浮沉沉。
“你知道的。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格外喜欢看日落。”
小王子喜欢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星球上每天看日落。自认为和我状态很像。并承认自己是孤独的。作为独生子女,从小到大一直一个人。性格温和,因此会有很多玩伴。然而只是一群人表面上的狂欢。每每曲终人散内心的落寞才是最真实的。比较晚熟,也会寂寞,但从没想过要有一个情感寄托。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想。直到大学。她带给我的美好是前所未有的。像电 影里剪刀手爱德华遇见佩格一样。“如果晚上月亮升起的时候,月光照到我的门口,我希望 月光女神能满足我一个愿望,我想要一双人类的手。我想用我的双手把我的爱人紧紧地拥在怀中,哪怕只有一次。如果我从来没有品尝过温暖的感觉,也许我不会这样寒冷;如果我从没有感受过爱情的甜美,我也许就不会这样地痛苦。如果我没有遇到善良的佩格,如果我从来没不曾离开过我的房间,我就不会知道我原来是这样的孤独”.
“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刚认识她的时候她qq签名就是这句话。空间里也是。而自己对这句话也是无比赞同的。如果爱一定是要用语言进行传达那哑巴是不是就不可能恋爱。显然不会。而真正的爱是看不见,色授神予的。她问我为什么说话时眼神游离,不看对方。她问我为什么每天都那么悠闲,聊天时随叫随到。她问我为什么整整一本书几天就看完了。她问我为什么经常进她的空间,每天都帮她浇花、、、她不知道说话时不看他眼睛的我总在她不留意时一直偷偷凝望。她不知道那时候的我把陪她聊天当做比其他所有事情都重要。她不知道时常烦躁的我拿着她给的书坐在阳台上一读就是一下午。她不知道她空间的说说,日志我从头看到底。他不知道我把天堂漫画册几千多条留言翻烂只为能沿着他来时的路走一遍。她不知道学过外国文学的我选修课又要选是知道喜欢外国文学的她一定也会这样选。她不知道。也或许她原本是知道的。到今天,仍还控制不住自己每天跑去看她有没有新的心情留言,看她微博有没有更新、、、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香气四溢,让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的…我早该猜到,在她那可笑的伎俩后面是缱绻柔情啊。花朵是如此的天真无邪!可是,我毕竟是太年轻了,不知该如何去爱她。”
她总是表现出一副任何人都难以靠近的样子,习惯说脏话
对不喜欢的事物毫不掩饰的表现出她的态度,追求完美,强做坚强。我能感觉出来她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自立,坚强。她敏感,忧伤,充满戒备。之所以把自己包裹起来是为自己不被伤害。认定亲近的人她会拼命的对他好。而不痛不痒的路人她绝不会有任何趋炎谄媚。与她相处的日子我承认与她比起来自己像是一个孩子。所有的行为表现显得那么不成熟。可那是真实的我,没有丝毫掩饰。我认为对最真的人就应该用最真诚的态度。不论结果是好是坏。
“我会住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着,每当夜晚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像是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一般。”
终究是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偌大的学校。分开后就连一次面都没见过。哪怕是一次偶遇。见过千万人,像她的发,她的眼,可都不是她的脸。她回到了原本要出发的地方。肯定过的很好。这就够了吧。只要她过得好,而不打扰,是我给她最后的温柔。我坚信时间会冲淡一切。纠结的感情,痛苦的经历,刻骨铭心的情感都是会有天变得不再那么刻骨铭心。如果你不愿意相信,只能是这个时间还不足够长。要我离开的时候她用尖锐犀利的言语对我“狂轰滥炸”,我很平静。因为我知道其实她心里不是这样想的。之所以这样是让我能离开的轻松一点,带着恨总是比带着爱离开的坚决一点。她自作聪明的这样做着。
放不下。每每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还是会想起她。我不知道当我的名字出现的一霎那她脑海里会显现什么。我不知道自己对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这样什么都没有了。像场梦一样。那种感觉真的不好受。才发现原来人世间最残酷的不是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集。而是相交线!明明有过交集,却还要在某个地点相互远离,而且越走越远。
知道很多道理。也知道人的一生总是会有几个的人走进自己生命,并只是停留一段时间,不会走到最后。也许能留下的,又弥足珍贵的可能就是这些始终抹不掉的记忆了。姑且也不去抹掉吧。就放在那儿丰盈自己的人生。待到自己像辽阔的夜空一样包容一切时让这些回忆像点缀在夜幕下的星星显得更加璀璨。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5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
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
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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