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
从前总是悲叹自己的生活不尽人意,羡慕他人生活的惬意,但我感谢《活着》的洗礼,它告诉我:活着,不仅仅是为了那一泻春光明媚,再美的景致,在生命陷入低谷时,都抵不上那一锅米香。而我的生命存在的意义,也只为活着,活得更好。
初识《活着》是从作者的另外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开始,我热爱余华先生作品中的生活气息的细腻,离合悲欢,人聚人散,物是人非,悲惨的开始,最终还是落得悲剧的结局。就拿《活着》来讲,主人公福贵一生大起大落,历经多少苦难,从抗日战争到全面解放,再到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后看着自己最亲的人先后离去,与老牛一起度过余生。你若说他的一生是一场悲剧,个人认为此话不错,但肯定比平庸的一生过得更有波澜,更有意义。
话说主人公福贵,年少时娶了一位贤妻,却因富家子弟的身份染上了嫖赌的恶习,导致家境破落,父亲郁郁而终。有一天,他机遇偶然地走向战场,但又幸运地毫发无伤地归来,可能是天谴吧,母亲在他离开的几年里死去,女儿成了哑巴,儿子也与自己不亲不热,唯独妻子依旧守在自己的身边,这应该也算是他心灵的唯一慰藉了吧。往后的日子,他在医院送走了家珍,送走了有生,最后女婿临死前,他执意不让往医院治疗了,在他看来,医院是充满魔鬼的地方,剥夺了一个个平凡善良而可贵的生命。知晓了他的经历,我的眼眶里盈满泪光,却又迟迟不肯落下。
这本书中,除了福贵,最让我感到惋惜的便是有生,被活活地抽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触目惊心。
他本该无忧无虑地度过快乐的童年,虽然在父亲眼中他并不听话,但是勤劳,做事懂得坚持不放弃。在我看来,他早已不是那个年少无知的孩子,他珍惜生活中的种种,保护那个爱他的姐姐,为这个破败的家庭出一份力,为抬不起头的父亲争一份光。他竭力做到最好,这一切的平凡都为人惊叹,却又让你感到心微微作痛。在为县长老婆的献血过程中,有生一马当先,他骄傲地向同学们诉说着自家的幸福与勇敢,却不知自家即将面临死亡。医生再也不是救死扶伤的天使,更像是笑里藏刀的刽子手,用一把血淋淋的刀活生生地把人剥皮剐开,失去灵魂。当我读到“有庆嘴唇青了,他还不还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那一刻,我多想拿一把尖锐的匕首用力地捅向那个医生。我恨那个人的麻木,那种一文不值的虚伪的荣誉感,为了救县长的老婆却杀死了一位农民的儿子。当福贵到医院讨要说法的时候,却发现县长竟是曾经一起躲在壕沟里的战友春生,他不再坚定,而是退让。在那个时代,有多少无辜的人,成为权力阶级的牺牲品;又有多少人,不是为了那一点点所谓的荣誉感活着呢?
我笑福贵年少淫荡无度,破败了家道;我笑龙二的贪婪无厌,送了自己的老命;我笑有生太傻,活活地让自己被人抽干血而死;更笑那苦根没有节制,最后吃豆子撑死……福贵活着被欲望侵蚀,龙二活着被虚妄毒害;有生太小,没有意识到生命的可贵,只图那一点虚荣,而苦根也是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这一刻,我看到了无数人性的弱点,贪婪、欲望、麻木、疯狂……曾经觉得人活着本该单纯,清净,平和,健康,无论有多少磨难,本应笑着去面对,但更多的时候,面对现实时,我们确实只能选择接受,无奈地去面对吧……或许,人生不为春光明媚,但活着,总应轻嗅米香,度过余生。
有时,总会感叹,我们是如此地顺从这个世界,但最后世界却背叛了我们。有人会说福贵只能算是那个时代的幸存者,行尸走肉般活着,一点人生价值都没有。而我却认为,他的一生经历了太多的磨难,他曾经爱过恨过,反抗过,努力奋斗过,最后人终究抵不住命运的安排,他只能去接受,一种无奈,一种可悲,一种顺从,一种认清现实之后的坦然。或许,这就是《活着》带给我们最大的历史悲剧感吧。生命中注定有风有雨,但也不失春光洋溢,外在的总是现实的,但我们可以永怀一颗米香四溢的心,处之淡然,随遇而安。这样活着,乃是活着;不负活着,不枉此生。
愿你的生活,不为春光,只为米香;坦然而活,笑迎百态人生。我相信,即使生命黑暗,也总会有黎明破晓的时刻。那时,你会发现,你还活着,活得春光明媚,自由自在。
忍不住,感叹一声:活着,正好。(堰励才初三 缪 俊)
读《活着》有感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读《活着》有感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读《活着》有感
一本好书是怎样的?很简单,凡是让你动之以真情的书便是好书。那种书像拥有魔法,挥动仙棒,让你心中充满了激情,久久回荡,而后留下一种感动,或喜或悲。这就是好书的魔力,他能赋予你力量,或影响人生路,或改变价值观……而《活着》就是这幺一本好书……
——题记
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人们都珍惜着。生命是一个过程,譬如画画,如何用色彩将一张白纸变得美丽;譬如写作,如何用字符将一个故事表达;譬如唱歌,如何用音乐将文字吟唱……生命的意义,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这个过程叫做活着,那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付出了什幺,又得到了什幺?我们不断升华自我,又为了什幺?回答是我们付出了努力、汗水……得到了生命的延续,我们升华自我,为了生命的精彩。总而言之,我们无论做什幺,都是为了活着。
那幺活着又是为了什幺?财富?知识?亲人?都不是,我觉得,活着就是为了活着,很纯粹,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有人说: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似乎是对的,所以才有谎言,才有人不断编写结局完美的故事。或许那个放羊的孩子并没有错,或许牛郎一直挑着孩子在银河的一端等待和织女相会。曾经,我是这幺认为的。
但余华笔下的福贵告诉我,人是可以背负着残酷的真实,活着。
觉得忧郁是个美丽的词,绝望是个现实的词。但,《活着》告诉我,人可以为活着而忧虑并思考着,而不是花费时间走到落叶堆里去忧郁;人可以将生命走到尽头,但在尽头等着的决不是绝望,也许是世外桃源也说不定。换言之,绝望在世上是个美丽的修饰词,但并不是以一种真实存在的!
进入福贵的世界,前半个世纪是光鲜亮丽的,漫天飘荡着自由与不羁,是如此惬意,若是我,恐怕也难以逃脱沉溺的命运。世界本来就这么现实,这么残酷,对与错,不再单纯,而是由社会背景决定。在决定命运的赌局时,龙二的狡诈,也许并没有错,只是为了在那个动荡的社会生存,是为了活着。福贵的单纯,反而是他致命的错,世间的险恶,岂是他这个悠居深宅大院的少爷清楚的?
从赌博输的那天起,福贵便成了一介草民,似乎有点天子被贬为庶民的感觉,反正,从前的房子是他人的,从前的田地是他人的,从前的好友也形同陌路了,仿佛全世界在一夜之间翻了个个。福贵年迈的爹,不知是否是受不了这个打击,死了。我想他爹较后来的人来说应该是幸运的,毕竟没受那么多的苦。爹死了,可生活还得走下去,我不知道福贵是以怎样的心情去向龙二借租原本是自己的田,但我想一定不会好受。从此,福贵拿起了陌生的锄头,开始农作。
福贵他娘,一把年纪,还必须开始学习如何过生活,祸不单行,最终还是病了。福贵进城为她请大夫,却被抓去当兵。经过许多波折,福贵终于回到家,他娘在他走后过了两个多月,死了。女儿凤霞也在一场大病中成了哑巴。儿子有庆也早已出生了,却不认识自己。心情或喜或悲,具体只有福贵自己清楚。然而在那个大动荡的时代,磨难并不单单发生在福贵身上,诈骗福贵家产的龙二被认定为大地主,被抓了,他在被抓时,不断喊着,"福贵,我是替你死的!"
这也应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
不幸,还远远没有停止。福贵说他的两个孩子都是为生孩子死的,有庆是为了别人生孩子而死,而凤霞则是自己生孩子,他俩都是苦命的孩子。接下来的是凤霞的丈夫,在工作时出了意外。最后是凤霞的孩子——苦根,吃豆子撑死的。
所有的亲人都走了,只剩福贵一个。难以想象,他是怎样用自己的双手捧着一把一把的黄土,将亲人掩埋。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个人,居然还有勇气,继续走人生路,继续活着。不可思议!
这是命,福贵的命,注定是要这样的。福贵没有背弃他的命运,而是决定和命运做朋友,和他同生死,共命运,哪怕是在如斯困苦田地。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背弃命运,即放弃生的希望,放弃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生命。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既然你的父母将你带到了这个世上,就肯定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人,活着,不单单是为自己而活,还为别人的希望而活,活得出色,活得漂亮。
人只有一次生命,即使拥有第二次,那也不再是原先的自己了。生的宝贵在于他只有一次机会,不能反悔,如时间般,过去了,就无法挽回,我们只能兴叹一句,好好珍惜接下来的所有,珍惜活着时的每一分钟,每一秒,直至死亡
有人说,生的价值,要在你死去时才看的到。当你看见你的肉体,躺在冰冷的棺木之中,请不要害怕地立即离去,请你花费一些时间,数数别人为你而流的如珍珠般宝贵的泪水,那是你生的价值,是你所拥有的希望,很美好,很纯净,感觉上,像冬天里的雪花。
我并不否认奥斯特洛夫斯基对生的看法,只是我认为,活着就是活着,只求无愧于天地,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凭着一颗赤诚之心,或为国,或为民,或为自己。活着就是要昂首挺胸,不是畏首畏尾。不但,要靠别人的希望而活,也要让自己成为值得别人依靠的希望!
读《活着》有感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直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好像也没死。或许是现在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直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责任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希望的活生生孩子,可以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应该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好像我们总希望明天可以更好,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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