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读后感 篇1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的真是一点都不错。大到世间万物的发展规律,小到日常生活的困难烦恼,中国古代的先知哲人们都早已给出自己的论断注解,各类经典犹如一座座永恒的灯塔照亮着后世迷惘在人生道路上的人们。不同于西方具形具象的特定学科理论,中国经典如老子、孔孟、鬼谷等只是针对某些广大的话题给出看似泛泛的理论,并结合自然现象予以辅助论述,实则千人千用,上可治国安邦,下能齐家修身,天文、地理、政治、人事的道理尽收其中。先知们长于逻辑推断和论据间的辅佐和循环反复对比论证,并佐以自然原理(足见其质朴之心)帮助理解。所以,只要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先知们的例子并非例证,至少例子和论点之间的关系并非像西方论断中的那样紧密,而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模糊关系,例如鬼谷使用阴阳相生的宇宙概念来比拟谈话中的捭阖之道:
以阳动者,德相生也;以阴静者,形相成也。以阳求阴,苞以德也;以阴结阳,施以力也;阴阳相求,由捭阖也。此天地阴阳之道,而说人之法也,为万事之先,是谓‘圆方之门户’”。
论点间的关系不可谓不松散,其论述的主旨也不可谓不模糊。阴阳、德行、德力、圆方、捭阖这些相对的概念被分为两组,每组里看似不相关的概念被赋予相互模拟流通的含义而重叠使用,最后一句点出适用的情境(说人),还不忘加上天地的概念,意在为读者培养一种似是而非,似懂非懂的烟雾缭绕的语境,发挥出自己无尽的想象和理解能力,结合各自不同的生活际遇对赅简的原文加以诠释。所以每个读者心中的鬼谷都是不同的,而这也许就是中国经典的魅力吧。此种魅力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文字的复杂多样,这与中国文化的隐晦深奥是相辅相成的。西方人讲究简洁直观,文化和语言也自然如此。就当中国经典(甚至现代著作)被翻译成英文也有一种画蛇添足的遗憾,平白添加了许多译者自己的理解诠释,在读者还没来得及思考的时候就划定了方向。西方经典往往限定一个特定的课题,并针对某一特定的受众或情境加以不厌其详的论述,段落以分论点开始,后面加以大段详细特定的例证。这样虽然能帮助读者清晰明朗地领会作者的意图思想,却也扼杀了想象和诠释的萌芽,同时也为后人的驳斥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和机会。这不由地让我觉得西方的先哲更善于表达(或者销售卖弄)自己,将完整的想法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受众面前,唯恐别人误会了自己的观点;而中国的先哲们启蒙滋养的意味更浓,犹如四两拨千斤,寥寥几字传与后世学子,脸上还带着“真理不可言明,孺子自去参悟”的神秘微笑。这也恐怕是西方多有自立门户的原创型学者,而中国多产引经据典的译注大家的原因罢。至于中国后世如于丹之流将论语老子“应用于现代科技生活”的所谓学者们,实则浅薄了隐晦高深的古籍经典。其行为对普及经典的教育意义的确是有所帮助的,但万不可过分颂扬提倡,不然中国子民,特别是在这个速食品充斥市场的现代社会,将最终失去自己民族文化中最宝贵的精髓。
和朋友谈到处死英国毒贩,又引出了死刑废立和人权等等话题。抛开死刑是否该废的问题不谈,是否应当在此英国毒贩的问题上网开一面,我是立场坚定的。如果中国人民(理论上)都是统一受制于现任刑法的,无论该刑法健全合理与否,英国人为什么就能逍遥法外?何况他是在中国的土地上犯法?政府没有和英国政府妥协的义务,英国政府也没有要求网开一面的权力。网开一面,基于什么逻辑?因为毒贩是英国人?那不是回到了南京条约后的领事裁判权了吗?因为人权问题?那么中国人的人权在哪里?就因为毒贩是英国人,他的人权就比中国人的人权珍贵吗?更不论法律处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罪犯对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付出代价,当现任刑法规定贩卖特定数量的毒品=死刑的时候,该罪犯造成了同等的危害,就理应受到同等的处罚。至于人权之论,至于“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别人生存权力”之论,是有待辩驳商榷的,也是永远没有正确答案的。于是,我带着极大的困惑拜读了商君书注译(高亨,俄亥俄州立大学图书馆)。
商君的形象无疑是铁血务实的,也就是所谓的pragmatist,简化排除一切不必要的修饰干扰,定下富国强兵的发展目标,两点一线。任何反对怀疑,或者试图干扰的人都毫不留情地予以消灭。这样的人物是很难用酷吏还是良臣的标签来言明的。中国人,尤其是底层的老百姓太热衷于非黑即白的评论,仿佛一个人善良就要众生皆爱,邪恶就该一无是处,好让自己爱就爱个明明白白,恨就恨个咬牙切齿。
史记说商鞅“天资刻薄”,这也就是司马迁的一家之言,后人且听而不可全信。何谓刻薄?刻薄就一定不好吗?人的性格或者素质本身就是双刃剑,刻薄用好了就叫无私,宽容用坏了就叫放纵。商鞅和其他无疑是酷吏的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他绝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滥杀无辜,就像来俊臣和周兴为了讨好武则天那样严刑逼供。至于他是否滥杀无辜,无辜本来就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由法律或者民心,根据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价值观来判定。要说连坐受株的邻居是否无辜,现在的人看来也许无辜,可是依据当时的法律就是有辜。至于法律,也不是单纯的对错价值观或者严密的逻辑,而是一个对时事价值观、民心、大众利益、逻辑、个人权利等相悖因素的综合考量平衡下得出的一个体系。因为这些因素是相悖的,你的利益也许就是别人的损失,法律就永远不可能面面俱到,或者百分之百地照顾了某方的利益,自然也就不能避免漏洞。所谓漏洞,也就是利益的某一方对自己失去的那部分利益感到不满,而试图修改法律系统的动机。多方,为了共存(及某种程度上能实现一些的“共荣”),必须相互牵制妥协,让出自己的一部分利益,共同遵守法律—一定程度上基于逻辑道德的,而更大程度上基于经验妥协的,被人们神化而寄予过多厚望的,其实也有隐衷的,法律。争先恐后都想把法律朝自己的方向拉近的多方,那些有时联盟经常冲突的多方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人权主义者们发言了,要废除死刑,要还人自由。国家主义者们也发言了,要统一团结,要扩大版图,要个人服从集体。孰优孰劣?无法判定。无非都是拿个放大镜照着自己,将自己的利益渴求无限放大,总是将“我要”挂在嘴边。可是人终究是无法中立的,总是不可避免地选择一个立足点,既然这个立足点存在,就一定会落在一方的范围内,除非生命和思想消失。就像世界上没有不带口音的人,不带口音本身也是一种口音,同样能折射出此人的经历背景。一个人的立足点,相对其对立面,就成了偏见。所以,有偏见不为过,关键是要意识到自己的立场在别人眼里也许是偏见,而自己眼里的偏见是别人的立场的道理,愿意和别人交流沟通,了解别人的意图并尽己所能地帮助他们。还有一条极重要的,就是不要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谈话未必就要以一致意见,或者最佳方案结尾,也往往不能如此,谈话双方的不同立场早已注定了这一点。所以,谁也不能真正地说服谁,谁也没有权力指责谁太顽固,人能做到的,也就是理解和尊重对方。对于一味只想说服你的人呢,也不必争辩较真,沉默不代表投降,一笑了之而已。
又扯远了。还是谈谈我看商君书的感受。
商君的意图很明确:富国强兵,重农尚武。孔孟之道,诗书礼乐被批得一无是处(辩慧,乱之赞也。立约,淫佚之徵也)。文艺、贸易(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教育、游学等现代人视之理所当然的东西都被看作影响农耕以致削弱国力的洪水猛兽。在商君的眼里,学术研究无异于坐而论道,空谈误国,且徒然让本可以安心务农的人民滋生了虚学求荣的许多念想(事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危也);认为只有愚得人民(农民)心无旁骛地闲时农耕(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战时操戈才是称王称霸,统一天下之道。在商君眼里,遵循古礼是不思进取的表现(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因而他直接针对甘龙杜挚等保守派而在秦王面前大肆鼓吹应时利导的果断改革之法,并将人民(农民)看作没有判断能力的乌合之众,主张无视人民的反对而坚决执行自己认为正确的政策(成大事者不谋与众),讲究特立独行(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将来与人民一同分享成果(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以与乐成)。
法治是商君思想的核心(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他提倡一视同仁地执行法律,破除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古法,并且按照军功明确定量地论功行赏,赏罚分明,功可抵过。罚亦分明从重(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使罪犯众叛亲离(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以将罪恶消灭在初级阶段为目标,从而遏制重罪。轻罪轻罚在商君看来就是姑息养奸,给予滋生重罪的温床。在奖惩制度上应当刑九赏一,这样才能使人民无欲无求,而且忠于国家(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罚五;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最终达到上下一心,富国强兵的宏图。
爱下结论的人又要跃跃欲试了,不是像译注者高亨那样赞的商鞅多么顺应历史潮流,贬的孔丘多么冥顽不化,就是像人权分子那般批判商鞅残忍恐怖滥杀无辜。的确,商君如此大才,又开创先河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始如此轰轰烈烈的一场改革,是注定要承受后人的大褒大贬的。
我对商君,尊崇有之,敬服有之,批判有之,更多的.,是理解。我理解他治国强兵的梦想,理解他强国等于利民的逻辑,理解他剑走偏锋的想法与胆识,更理解他作为改革先锋的孤独与压力。他不是残忍也不是嗜血,只是为了效率和成功运用了极端的手段试图纠正他认为的社会弊端,只为了心中那个兼济天下,造福苍生的梦想。在他心中,开始的牺牲(况且牺牲的是法律定义有罪之人)是为了最终造福天下千千万万的无辜(法律定义)子民。当然,这对那些没有犯罪被连坐的人们(道德定义为无辜,法律定义为有罪)也许是不公平的,如果我身为其一自然也会怨愤不已,但我还是要说,评价这件事情的功过得失不能只用放大镜对准了国家和个人之中的某一方。事实是秦国风气清明,继而扫灭六国统一了天下,消弭了六国相争的战祸,的确是给烽火中受苦的人带去了福祉的。至于秦后来施行的所谓暴政和秦二世的昏昧荒诞导致的秦末农民大起义则另当别论,因为那是其他因素导致的灾难而并非商君所愿。
商君值得批判的地方自然也是少不了的,从社会文化发展的角度来说,百家争鸣,贸易互市,兴办科教都是有利社稷的活动,为了人民专心务农而全部取缔自然也是不合适的。物极必反,任何一方面过分发达自然都会限制其它方面的发展,从而带来某种灾难。宋朝重文抑武,文化发展璀璨而独树一帜,却在金人的铁蹄之下只能龟缩在江南一隅,使得北方百姓饱尝战乱之苦,其功过也是两说的。
人类文明只能在不断的尝试和修正中前进发展,当然所谓的前进发展也未必是合理的方向,而是多方势力的较量中不断有占领上风者,控制了政治法律使之更为自己服务罢了。而前进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则源于前人的经验教训,这也是研究历史的价值所在。后人没有权力在知道事态结果,或是只看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去指责前人的不是,尤其是商君这种没有多少历史可以参询的前人;商君的后人又有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完美得不被自己的后人所指责呢?
附上非常喜欢的大秦帝国歌词一首:
泾水清渭水黄是谁泛舟五湖上挽起女儿一抹霞挽不住西山坠斜阳天苍苍地茫茫是谁暗夜唱秦腔花旦跟着老生走一半妩媚一半悲凉狼烟边关起上马披战衣今生无缘今生别来生老槐树下还等你大风起兮云飞扬四海纵横本无疆悬崖勒马的是将悬崖不勒马的是王
《商君书》读后感 篇2
又在网上看见所谓品人专家批判明朝皇帝的帖子了,美其名曰不带民族偏见,应当承认康熙雍正强于明朝皇帝,还道历代帝王就属明代最差,事实果真如此吗?若明朝的皇帝个个昏暴懒庸,大明自朱重八起事以来何以维持近三百年之久?嘉靖数十年“不理朝政”又何以自如地驾驭群臣,稳坐皇位四十五年之久而仅次于万历?论到康熙雍正的勤政爱民,明太祖八天内批阅一千六百份奏章,事事亲历亲为,又哪里比不上康雍二帝?做皇帝有做皇帝的艺术,人尽其用才是棋高一招。勤奋放在个人奋斗也许是美德,可用于帝王身上则是政体不健全导致帝王必须亲历亲为的败笔。真正伟大的帝王,如刘邦,自身可以是流氓草包一个,但只要具备超凡的凝聚力,却能网罗天下英才尽数为之所用,这才是真帝王。
此位专家还颇为喜爱卖弄学识,商鞅也不幸被其所品,落得个残忍滥杀,针对百姓的恶名。商君的确是主张用权术统驭百姓巩固政权(故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荣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称平。上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可是统驭百姓不等于反对百姓;巩固政权也不等于牺牲人民,权术更不等同阴谋,这个逻辑关系一定要理清楚。贯穿全书,商君都在论述如何富强国家造福百姓,这就是很好的证明。当得起暴君酷吏之名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其初衷是为了盘剥百姓而自己得益,以压迫榨取为目的。有句话形容的很恰当,商鞅是个一生“尽公不顾私,极心不二虑”的人。在他的心里,强国和利民是统一的方向,需要君主和百姓心无二致地齐心努力。
商鞅或许是把人心简单化了。在他眼里,人民生来就为追名逐利,并无二致(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他对于名利的论述甚为详尽:
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民之生,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奚以论其然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下失臣子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暖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非性之常,而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一个个人民在商鞅严重俨然变成了一台台机器,只会按照大自然为他们编写好的程序,也就是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温饱解决了就追逐名利的复制品。因为总结出人性的简单,商鞅主张用权术赏罚来调控人心的简单喜怒志欲,使其无一例外地变成忠心为国的助推器。
如此实用主义的论断自然招致非议。商君此论,将诗书礼乐,天道人伦至于何地?人与野兽何异?可是请仔细想想,身边的事情不够参考就以史为鉴好好照照,人类,尤其是当个别特立独行的人类湮没于滚滚人海之中时,何曾跳出过追逐名利的循环?谈到法律系统,愤世嫉俗一点我甚至能说,法律,尤其是过于宽松的法律,不是给予善类保护,也不是给予恶类警示,而是给予恶类或企图作恶的人类一个公式计算自己如何能通过卑劣行径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不被法律制裁。身边的例子不胜枚举,路上的司机有几个不曾暗忖自己最多能开到多少时速而不被交警拦截?人类在作为一个整体接受评判的时候,为温饱等基本问题困扰的时候,温饱解决之后思索淫欲的时候,享有荣华富贵却贪心不足的时候,在太多太多的时候千万不要高估了自己,我们就是商鞅笔下的千篇一律。
抛开大众定律不谈,特殊如千古赞颂的人物就能逃脱追名逐利的本性吗?未必。读明史认识了方孝儒,那个死忠为国,大义凛然,宁死不屈的形象,那个宁可被诛十族也拒绝低下高贵头颅的人物,我想没有人会不为之动容。我们唏嘘于方孝儒的坚贞不移和永乐帝的心狠手辣,男丁一律诛杀女眷无外充官。可是当我们把方先生放到他所在的历史环境来看,贯穿他的一生联系各类事实来看,却又能得出另一种结论。首先,他效忠的是建文帝而非大明王朝,更非天下百姓,就像他自己所声称的那样,因为历史证明朱棣是一个比朱允炆称职百倍的皇帝。此种愚忠守之何益?全名而已。第二,朱棣南下节节胜利的时候,方先生正在深宫之中同建文帝研究复古,研究更改官名,应战不力加上识人不明,此其二过。其三,在大殿直面朱棣之时,方先生竟说出诛十族亦何惧的赌气之言,无端端地葬送了朋友门生的性命,所为何来?还是名声。名声他终究是得到了,直到现在人们提起方孝儒都心生敬佩,可是因他丧命的亲友家眷呢,却是永远地湮没在历史的烟尘之中了。
书生误国,看来这句话并非空穴来风。
《商君书》读后感 篇3
传说老毛读过这本书,没有作任何评论。在读这本书时,最开始其实有点枯燥,除第一篇时的《商君书—更法》中特别让人振奋。其它篇几乎都是再讲其治国之策,通篇都有讲“壹”,讲“重刑轻赏”,讲“法”。这些无疑是商君最重要的思想了。
一、革新思想
商君书中最能体现的他的革新思想的莫过于第一篇《商君书—更法》。商君在自己的思考中提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其指出“前世不同教,帝王不相复”“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并进一步指出“圣人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信而为更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而不成;治不宜时而行之则不干”。并立论“立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讥讽道“知者作法,而愚者制”“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现在读来令人唏嘘不已,千年过去,还有这么多守旧之人,实在令今人汗颜。
二、制度、律令思想
在《商君书—壹言》《商君书—赏刑》中有专门的论述。商君的“壹”思想,用他的话说叫“壹赏、壹刑、壹教”。大体讲是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高度统一。此很让人联想到我们现如今的所讲的共产主义或*,当然了只有些许类似,不是相同。从思想上来讲,于战国时百家争鸣,商君没有对各家各派的思想进行一个点评,但是其在书中指出的六种“虱害”“国有十者”“十二者”“八者”(例如“八者”指的是“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等,可看出商君对于各种人情世故的不信任,而只信任的是法制,律令。我想从秦孝公时秦为战国一雄到秦始皇一统华夏,商君的这个制度、律令思想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大秦帝国》影视剧中有一个有意思的情节,就是秦孝公去逝后,秦代的后继之君问于商君秦国变大那些押罪犯的时间太短了,是否要修改,而商君说修改秦法要等国家稳定,秦法推广有一定的时间才能改。而后来的陈胜、吴广之辈却正是因这事而起义,实在是孙先生在写作进的一个巧妙之处,但也透露出在秦的后来国君者中只有对于国内人民的赏刑,在对外征战的胜利与喜悦而忘了商君的重要思想“立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这个重要思想。唉,实在是悲哀。
书中对于组织的构架中有《商君书—境内》《商君书—修权》篇等等。里面对于法,商君有言“农战”有功皆有赏,而对于传统的世代贵族,或者新贵族是采取同等对待,商君有言“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书中对于权利的分配中,商君提出国家治理有要重视三个方面“法”“信”“权”。其解释为“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似乎想达到新的政治上的动态平衡。其中对于臣下的制约是够的,而对于君主的制约,则是不够,商君只能说是作为君主不能“释法任私”,如果抛弃法则于国家来讲会有危机。于古代君主思想来讲的确是一种进步。但也为君权独揽撒下了种子。不能苛求古人,对于秦的几千年再无商君和秦孝公这种超级搭挡实在是一种遗憾啊。
在对于法的执行上,商君提出“连座”、“无宿治”(今天的政事,今天处理,不放在明天。即时办理)等思想,像“无宿治”思想还是值得现在学习的。其还有关于法律的执行的还有在各级行政部门都回有负责法律的专门人员,这些对于法律的执行来讲,此种政治的执行力肯定是空前,秦国不强都难。
三、商君对于人民的体察
对于这个方面来讲,商君虽然有一些早期早期封建思想,但是对于处于战乱时的人民来讲也实在是一种进步吧。从现代人的一般的思维来讲,实行“重罚轻赏”对于人民来讲就是“苛政”。可从商君行法效果来看,“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从《史记》等书可看出商君行支虽严,但是公平。赏虽轻,但是有希望。就战国时最大的灾祸来讲,莫过于战争了。而商君思想来还有有一部分与道家有关,比如其有言“明赏之犹,至于无赏;明刑之犹,至于无刑;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在这里,商君对于战的思想是战争之犹,至于无战吧。就像“武”字本身,即有“止戈”之意一样。只有通过战争达到统一,才能达战事的少,乃至于无。秦用百年时间完成了统一,虽商君之法或者各种原因致苛政战乱,此非商君所能预计,不能太苛求古人。商君对于民众的重视非有以人为本,而是人民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一点来讲,其所讲的“法者,所以爱民也”,就是“圣人为国也,观俗立法而治,察事本则宜”。
商君之法使人民与国家的联系更加紧密。于个人来讲必有家庭、家族。而于个人、家族、家族来讲最重要的莫过于荣誉。而商君之法提出“重刑”或者赏赐,对于一个普通人民来讲都是梦寐以求的,而商君提出了能给他们实现的一条路就是“农战”皆有功。且“赏随功,罚随刑”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所以秦人皆言商君之法。这样商君就将人民团结起来了。加之人民对于自己国家的热爱,使国家的凝聚力增强不少,对于国家的实力的增强会有重要的意义。
四、商君的思想
最后我们将儒家与法家进行对比一下,特别是与商君之法进行对比。儒家言“人之初性本善”故儒家提出“修身”“慎独”,提倡用仁义来治国。而商君指出的“八者”即八种灾害“辩、慧、礼、乐、慈、仁、任、誉”,再来看看商君口中的六种灾害:“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这些是儒家等奉为至宝的,在商君看来是于国无用的。商君看到人性的弱点,即人类追求名利、淫佚,而作为儒家之学只是“看上去看美”没有很大的可操作性,全靠个人的自觉与修养,儒家所谓智善仁义并不能彻底的根除,于是商群采取了一个策略,即“重罚轻赏”。其还指出“凡赏者,文也;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商君想重新建立一种人际关系或者新型社会关系即“赏厚而信,刑重而威,不失疏远,不失亲近”。
同是对国家的治理,儒法两家所采取的方式却不相同,儒家希望的是能过修养和君主施行仁义,而商君则认为靠严密的法治律令来让人民规范思想行为,两者的所选方式因此而不同。儒家讲仁义,求仁而未得仁,而法家讲法,行重刑而得长治。两者都选择了一个极端的方式来实践,可两者都失败了。如何治理国家,怎么治,如何把握这个度仍是我武至今要面临的问题,值得深思!
读完此书,深深折服于商君,想起几千年的历史,不禁唏嘘不已···
《商君书》读后感 篇4
为什么封建专制一口气儿在中国大行其道2000多年?那是因为儒家"三纲五常"流毒让中国人中毒太深;为什么儒家能够深入中国人的骨髓和灵魂?仅仅是因为儒家文化获得历代封建君主大力推广?难道中国老百姓都是喂什么吃什么的病人?现在有答案了,还有法家的幕后黑手在助推!改革开放的一大成就,大概就是过去只有帝王才能看的书,咱们也能够看到了!最近就有这样一本j书现世,暴露了中国2000年封建专制的不传之秘。这本书就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商君书》。最初公开讲解这本书的人,我们也应当记住,他就是上海电视大学中文系主任鲍鹏山。《商君书》就是有名的天下第一j书,过去一直是太傅教太子的教材,只有历代君王和准君王才能读到。读了这本书,你就会明白,当年那个北方落后的蛮夷之国秦国,为什么能在短短的14年迅速崛起,最终摧枯拉朽般地统一六国?也会明白,历代君王为什么会把老百姓修理得服服帖帖,一个王朝稀松平常也是三百年!
商鞅真的太有才了,一本薄薄的《商君书》书,不到三万个汉字,居然把封建君主治国手段的细枝末节,阐述得头头是道,深刻到无以复加。《商君书》既讲道理又讲办法,真的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哪怕你目不识丁,只要听一遍,你就可以当皇帝了!更令人震惊的是,《商君书》阐述的依法治国,集法家的丑陋和阴损之大成。《商君书》本身,就这么成了空前绝后的"严刑峻法",读了让人不寒而栗!
从零星的史料中,我们偶尔可以看到秦国士兵的恐怖形象——一个个腰里拴着人头。开始我总是不大敢相信,难道秦兵个个都是杀人狂?读了《商君书》才知道,这绝对是可能的。
《商君书》的《境内第十九》实际上是个士兵奖励细则。这个细则,就是以人头数量来作为奖赏标准的。
《境内第十九》说,"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这句话意思是说,"百将,屯长在作战时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三十三颗首级以上,就算满达到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这句话意思是说,"军队围攻敌国的城邑,能够斩敌人首级八千颗以上的,或在野战中能够斩敌人首级两千颗以上的,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所有各级将吏都可得到赏赐,都可以升爵一级。军官旧爵是公士的就升为上造;"(译文)
这种赤裸裸的"人头奖励政策",彻底把秦军打造成毫无人性的野蛮之师!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代价,是22场大战,斩首181万。这个数字,还仅仅是有据可查的。秦军为何狂杀俘虏?明白了吧?
世界上多次出现过文明民族被野蛮民族征服的历史倒退,从东方的秦灭六国,蒙元和满清征服中原,到西方的古罗马毁灭古希腊文明,日耳曼人灭掉古罗马文明,都是惊人的雷同!靠的都是血腥的杀戮政策,把士兵变成战争的机器!文明之师,岂能是野蛮之师的对手?
《商君书》祸害最深的,还得说是治国之术,而其治国之术的核心一是毁商,二是弱民。《商君书》主张禁止粮食贸易,商人和农民都不得卖粮,甚至连为商业贸易和人口流动服务的旅馆业也予以铲除。人民都被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只能成为农民。人民不能离开半步,无法获得知识更新(也不需要),只能成为君主的生产工具。
毁商之后,再就是弱民之道了。《商君书》认为,"有道之国,在于弱民"。通过以弱去强,以奸驭良,实行流氓政治;实行一教,统一思想,进行思想控制;通过剥夺个人资产,让民众依附国家;通过辱民,贫民,弱民,使人民贫穷,软弱,实现民弱国强。如果还有强民依然没杀光,还有杀手锏——发动战争,通过对外战争,外杀强敌,内杀强民。这几点,就是中国历朝历代君主治国驭民心照不宣的诡秘暗器,是他们不惜以民生的代价来化解内忧外患矛盾,获得长治久安的看家本领!
读到这里,所有的中国式的困惑,也就迎刃而解了!为什么中国历朝历代君主都重农轻商?为什么中国的土地一直是国家所有?为什么中国长期皇帝一人威严可以压过全国的百姓?为什么中国一直有法不依,人治大行其道,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为什么中国民众没有话语权,文字狱在中国越演越烈?为什么中国官员一直身兼一方官吏和教父的双重责任?为什么中国总会"恰到好处"地发动对内和对外的战争?为什么中国人和太平盛世,都和老百姓的生活改善无关?为什么中国人的身体素质一直比西方人差得多得多?为什么历朝历代中国不允许老百姓拥有兵器?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没有财产给后人继承?为什么中国历朝历代禁止民间习武?为什么中国功夫师徒传承要有严格的师徒关系(背叛师傅要清理门户)?为什么秦朝之后(除了汉唐和东晋),中国人彻底失去了张扬的个性?为什么人类现代科技文化不可能率先在中国出现?同样的问题可以继续罗列,但答案只有一个,这就是君主专制!这就是严刑峻法!
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悲哀,是历史选择了儒家而不是法家。真正的悲哀是,秦朝之后法家并没有消失,而是通过商鞅的《商君书》的传承在封建专制君主的脑袋里。得势的法家根本不是真正的法家,而是法家的变种——为了一己私利挥刀自宫的奴才法家。帝王们一直在用法家的"阴和损",在幕后操纵着中国的兴与衰;中国的法家,就是变法儿整人的;中国的儒家,就是用臆造的"天理"愚人的。法家把中国人整傻了,儒家把中国人整愚了!两者没一个好东西!
中国的儒家能在汉朝以后深入中国人的灵魂,也就不仅仅是皇帝和董仲舒的功劳了。在"严刑峻法"的修理之下,中国人也就只能从《三纲五常》的熏陶中,找到一点可怜的心灵安慰。这一点,中国和欧洲的中世纪异曲同工。在可怕的瘟疫以及阿拉伯人和野蛮民族的入侵等天灾,人祸面前,欧洲人也只能从宗教中获得了心灵的救赎。
《商君书》这种的皇帝枕边书,西方人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杜撰出来。这就是意大利人马基雅维利臭名昭著的《君主论》(1513)。不过,马基雅维利的"智慧"显然比不上商鞅。马氏不过强调君主应该抛弃道德上的考量,用冷酷和阴谋治国。无论是歹毒程度和阴损力度,《君主论》都远远不及《商君书》——这,你就不得不佩服咱中国人的"智慧"了!
不幸的是,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出现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他的倒行逆施谬论一出笼,就受到广泛的谴责。马基雅维利本人,也被指为魔鬼的化身。他的名字甚至成了欺骗和阴谋的同义词。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除了拥有拿破仑,希特勒和斯大林等几个粉丝,在欧洲根本没有市场。
商鞅所在的春秋战国,也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春秋战国到底应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现在也难有定论。长期以来,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历史必然趋势的论调,占了主导地位。这种观点,实际上和秦始皇留在石碑上的自我赞美之词是一致的。商鞅的中国第一位改革设计师的地位,也因此无可撼动了。董仲舒不被皇帝待见,商鞅落得个"五马分尸"。但他们都获得后世连绵不绝的赞誉,你不觉得奇怪吗?赞美商鞅,是替皇帝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
《商君书》是中国人最“伟大”的发明。遗憾的是,这话是对中国帝王们说的;对民众来说,《商君书》是中国人噩梦的开始。秦朝以后,中国人最终变成了肢体羸弱,只知道盲从和服从的另类民族和大国愚民。等到中国人真正放眼看世界的时候,一切已经恍如隔世——我们已经看不懂了!
《商君书》读后感 篇5
商鞅为了秦国的崛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牺牲了自己。他留下的《商君书》是反映法家政治思想的一部巨著,突出的变法革新主张是全书的思想精华。我就几个篇章中的思想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在《更法》篇中,商鞅对于秦孝公担心变法会招惹天下非议的顾虑,提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的回答,指出只要对国家和人民有利,就没有遵循古法的必要;对于甘龙等人认为遵守古法便于国家治理的说法,商鞅则以“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事实进行了辩论;而对于尊古就不会犯错的保守态度,商鞅也以“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对其进行了驳斥。
在《开塞》篇中,商鞅更从人类发展历程的角度出发,论证了在当时环境下只有变法才是唯一的强国之路的理论。这种以历史发展来研究政治的眼光,表现出了商鞅思想的进步性。《商君书》中大多篇章都提及了有关军事的内容,体现着鲜明的重农重战思想。它指出,在当时的环境条件下,战争的成败关乎着国家的存亡,要想立足于天下,就必须参与战争,重视战争。《画策》篇中说道“以战去战,虽战可也”,就充分肯定了战争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它还强调了农耕的重要性,认为这不仅是确保战争胜利的物质基础,同时也能让人民安居故土,为了保家卫国而战。此外,它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战略战术,认为任何战争都要量力而行、谨慎用兵,要懂得权宜变通,强调士气在战争中的作用,等等。
在《商君书》中,无论政治、军事,都表现出一种重刑轻赏的态度。在以商鞅代表的法家看来,只有重刑法、轻赏赐,人民才能爱护君主,愿意为君主付出切,国家才能富强;相反,如果轻刑法而重赏赐,人民就不愿意听从君主的号令,国家就会产生动乱。这种思想在《开塞》、《错法》和《去强》诸篇中都有集中体现。重刑治国是法家的重要思想特征,而且他们还主张统一刑罚:无论王公贵族还是贩夫走卒,谁触动了刑法都要领受相应的处罚。《赏刑》中说道“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就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这也为他的死买下了伏笔。
《商君书》重战争、重刑罚,与儒家所倡导的仁爱思想相背离。事实上,反对儒术也是法家思想的另一大特征。比如《农战》篇说道:“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此篇更直接指出,如果以儒术为政,“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法家对儒家的强烈抵触姿态。
《商君书》所体现的法家思想在我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它在定程度上推动了历史发展的进程。但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它也体现了必然的历史局限性,比如它将战争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显然是极端的,也是片面的。而它强调“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的观点,也体现着严重的落后思想意识。
《商君书》读后感 篇6
《商君书·更法第一》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秦孝公想要变法,征求身边臣子的意见。大夫甘龙和杜挚表示反对,认为官吏和人民都习惯旧法,应依据旧法治理国家。而商鞅则极力支持变法,他认为法律与政策应该与时俱进,符合时代的需要,而不能一味效法古人。秦孝公对于商鞅的说法大为赞赏,决定变法。依据《史记》,新法组织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实行连坐政策,爵位、俸禄都依军功大小而定,奖励耕织生产。法令实行十年,秦国人民十分高兴。路上不会拾取别人的遗物,山中没有盗贼,家家富裕。人民勇于替公家作战,而厌恶私人打斗,治安情况有很大好转。变法取得了显着的效果。
商鞅与秦孝公的讨论反映了与时俱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想。这种思想可以从很多方面得到验证。庄子认为,万物的量是没有穷尽的,时序是没有止期的,得失是没有一定的,事物的终结和起始也没有定因。因此,世上万物都具有局限性,既不存在绝对正确的事物,也不存在绝对错误的事物。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否,是由时间、空间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所以,一切事情都受限于时间、空间、历史条件。韩非在《五蠹》一章中写道:“刑法不过是结合当时人情风俗行事。所以政事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措施也要适合已经变化了的政事。”说明的也是这个道理。
有很多实例可以表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非常重要。“减灶”与“增灶”,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却都取得了成功,原因就在于将领能够结合具体情况、利用敌人的性格特点。战国时魏将庞涓率兵攻打韩国,齐王派孙膑抵抗庞涓。孙膑利用庞涓的骄傲自大,采用“减灶”法来麻痹他 。孙膑进入魏国领土后,最初建十万个炉灶,第二次建五万个炉灶,第三次建两万个炉灶。致使庞涓以为齐国军队溃散,率兵追赶,最终中了圈套,被孙膑打败。三国时期诸葛亮与司马懿对峙,计划退兵,又担心司马懿追赶。他利用司马懿谨慎多疑,采用“增灶”法让司马懿产生疑虑。 命令道:“营内一千兵,首日掘两千灶,次日掘三千灶……每日退军,增灶而行。”致使司马懿误认为蜀军表面退兵,实际在暗中添兵,因此不敢发动攻击,诸葛亮得以安全退军。由此可见,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制定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大家都知道“守株待兔”的故事。宋国农民平白无故在树下捡到一只撞飞致死的兔子,就放弃农活,等在树下,希望再捡到兔子,但他没有如愿。他不懂得变通、一味因循守旧,是注定要失败的。
尽管《商君书·更法第一》中讲述的事件离我们已经很久远了,但是其中商鞅倡导的与时俱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
从国家的角度来说,现在许多中国人都在提倡学习美国,但是美国与中国存在着历史、社会背景、发展状况等各方面的差异,适用于美国的政策未必全部适用于中国。只有对于中国的境况进行透彻的了解与分析,才能制定出最适合中国发展的政策。
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如今社会竞争压力大,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拥有一技之长。有一些家长看到别人孩子学什么就让自己孩子学什么,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每一个孩子都具有独特的天赋,家长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天赋,寻找到适合他学习的东西。一味的顺应大流,对于孩子的发展是没有裨益的。
从学习的角度来说,学生的特长与弱点各不相同。有的人适合学文科,有的人适合学理科;有的人适合学代数,有的人适合学几何;有的人适合死记硬背,有的人适合理解性背诵;有的人适合在早晨学习,有的人适合在晚上学习。每名学生应该结合自身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科目和学习方法。
总而言之,当今是一个技术进步快、环境变化大的时代,认真领会《商君书·更法第一》中阐述的“与时俱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想,对于我们的工作与生活都大有裨益。
《商君书》读后感 篇7
人类社会发展根本在于科学技术的提升,而科技的提升也不仅仅只是科技提升而已。人类想要通过科技发展来发展人类社会,同时要需要各方各面的配合,甚至在通过一个方面的配合的情况下令科技提升的同时提升这个方面的发展,以至于达到科技发展和这个方面发展的、螺旋发展上升连锁良性发展模式,所以说社会发展其实是一个包含科技发展在内的多方面螺旋发展模式。而人类的社会发展而主要有科技发展、劳动经济、生活空间的物质发展,和思想主义、阶级划分、社会制度的精神发展的这么六大发展方面。
其中三大物质发展具有不可抗力的前进性,而精神发展才是人类主要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尤其是社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促使我们人类真正前进的最主要的根本。
中国在伏羲部落入主中原与女娲部落结成华夏之祖后,中国华夏人便一直着力建设完善的社会制度来发展好自己的生活。就在尧、舜、禹建立了初步的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社会制度后,中国才在夏建立的国家下真正开始大发展。直到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中国各种思想才完成了第一次厚积薄发的跃进。
而《商君书》就是在春秋战国这样一个思想活跃的氛围中,出现的中国第一部社会制度的奠基之书。
在《商君书》中通过社会关系和问题的各种现象、与商鞅对这些事情的理解,创造出了商鞅系的社会制度体系——君主郡县体制。
《商君书》读后感 篇8
半年前在网上看到一个学者讲《商君书》的,说《商君书》在很多朝代里面只有君王才能读,引起我的极大的兴趣。。。最近在网上下载一个老版本的,看了一下。有很多地方确实不可理解。比如他提出了,国强民弱,国弱民强的观点。开始让我很迷惑不解。
仔细想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当一个国家的财富被政府拿的多的时候,民众就拿的少一点。当民众财务上不自由的时候,谈什么理想,谈什么抱负都是瞎扯淡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让你一直穷下去,你就一直独善其身。反观富人是非常自由的,可以用脚来投票。这个国家不想待了,我去别的国家。富人都是能力强的人,一旦他们走了,这就是《商君书》上所谓的去强,当有能力的人都走了,这个国家就会更容易管理,更容易统治。
《商君书》上强调一个国家要强大,需要的不是人,而是奴隶。看过《商君书》,你就会对中国种种的现象有很好的解释。
《商君书》读后感 篇9
《商君书》也称《商子》,现存24篇,战国时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
《商君书》的文体多样。议论体有《农战》、《开塞》、《划策》等十数篇,或先综合后分析,或先分析后综合,兼用归纳演绎,首尾呼应。有时也运用比喻、排比、对比、借代等修辞手法。《徕民》篇运用了“齐人有东郭敞者”的寓言,以增强说理的效果和形像性。说明体有《垦令》、《靳令》、《境内》等篇,是对秦政令的诠释。辩难体有《更法》,通过人物对话相互驳辩来阐述中心论点,司马迁录入《史记。商君列传》(文字有改动),用以表明商鞅的主张。
关于《商君书》的作者,学术界频有争论。一种意见认为《商君书》基本是伪书,持这种看法的有郭沫若、黄云眉、顾实、刘汝霖等。另一种意见是基本肯定《商君书》的作者是商鞅,持这种看法的除史志的编着者外,还有吕思勉、谭献等人。第三种意见认为,《商君书》是商鞅遗着与其他法家遗着的合编,此书非作于一人,也非写于一时,持这种看法的有高亨等人。的看法是,前两种意见有些牵强,第三种意见有一定道理。《韩非子-五蠹》篇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这说明商鞅确着有此书。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引公孙鞅曰:-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这与《商君书-靳令》、《说民》篇文字大致相同。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最后说: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
《商君书》正好有《开塞》、《农战》篇,这说明韩非、司马迁所见到的商鞅的著作,基本都在《商君书》中。但此书在后人编纂或流传过程中,搀人一些其他法家的言论,这是不可避免的。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的重要一家,法家着作是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批判地吸收民族文化遗产的精华,对于建设*的文化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商君书》读后感 篇10
《商君书》该不该读,人们多取决与商君本人,有意思的是,历史上对商君评价与看法,多是非黑即白。司马子长说他:“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史记商君列传》)。有人看了这段说:“司马迁到底是文人,说商君残忍少恩,见解太幼稚了!”司马子长对史实之认真,从古至今似乎没几个人质疑过;然而汗武帝以后“独尊懦术”的风气,同商君说背到而驰,因此《史记》中对商君的评判未免有失偏颇——随着政权主张倒是文人史官们的惯性,司马子长多少还算另类的一位。相反地,李斯则说:“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史记李斯列传》);王半山则有诗言:“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商鞅》)。同是褒扬,李斯有李斯的立场,王半山有王半山的眼光。李斯是秦相,强调法度;王半山是改革家,强调变更——就如同“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板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各有各的主意。此是谬谈。
《商君书》历来号称文笔古奥, (读书笔记 )原因是流传过程中脱文错简十分严重,并且其书并非出自一人之手而导致体例杂芜,再加上近世学术界有“《商君书》精义较少,欲考法家之学,当重《管》《韩》而已。”(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使人对此书兴致大减。
然而在这个所谓“法制”社会,《商君书》还是很值得一读的。虽然《商君书》在许多方面尚不完备,但是古今中外,哪一部律法是没有漏洞的呢?
读完《商君书》,实在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好在作者多用前因推后果的句式,理解他的政治目的,并不十分艰难。只是全身心地锱铢积累,恐惧煞费神心,读来并没有太大的乐趣,想毕我不是研习政治的材料。
儒家的学说一直以来都被奉为精辟,其主张不言自知。我从不将《孟子》同《商君书》置于一处,迂腐地觉得他们水火不容,恐有盐铁之争——法家对儒家的称呼实在叫人触目惊心:“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心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商君书靳令第十三》)“六虱”即指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的思想,《商君书》对儒家的概论基本上是“对内人治,对外非兵”。事实证明,儒家学说在盛世尚可招揽民心,在乱世则是大大行不通的。而儒家则惯言法家刑法过于严苛,“畜怨积仇比于丘山”。(《史记集解》引《新序》)。不过,无论如何,商君确使秦由弱转强,“秦之所以富强者,孝公务本力稿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 (苏东坡《商鞅论》) 的见解是不客观的。
秦孝公登基之时“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 (《史记秦本记》)。于是日夜思想重振旗鼓,求贤似渴。因而“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 (《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三说孝公,最终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 (《史记商君列传》)。然而秦欲变法,孝公恐天下议己,于是有了革新派与守旧派的激烈争论,这便是《商君更发第一》,其间商君与甘龙、杜挚之辩足可见其驳说之才。首先,孝公同鞅、龙、挚共讨国事,提出:“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的担忧。于是商君鉴引“疑行无名,疑事无功”(《战国策赵策二》)之言,“遇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之语,“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之说劝谏孝公,继而提出“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其关键在于“可以强国”、“可以利民”,遂可以“无顾天下之议”。甘龙以“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驳之,希望孝公沿已有法度,重申“人言可畏”。然而孝公之志,并非徒沿秦族,而恐是一洗前耻,复穆公霸业,因而商君说甘龙之言,世俗之言也,“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认为其论过于死板。商君之辞,重心在于“三代不同礼而王,王霸不同法而霸。”他不是为了说服、驳倒甘龙,而是令孝公不再犹疑不定,于是拿王霸之业而劝说,对于秦公来说,十分具有说服力。而杜挚“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之言,恰恰给商君一个表明变法之忧的契口。结果不言而喻,孝公说:“愚者笑之,智者哀焉;狂夫乐之,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这便是变法的第一步。
有了痛下决心,变法之路任重道远。强秦变法的第一要务,便是农业。《商君书垦令第二》便列出了细致的强制务农政策。垦令,属法令,此篇却像呈予君上的谏书,晓以利害,层层推进,因果相连,虽然是强制法令,却极在说服力。其中一段最为有趣,可起到讽今之效,现录如下: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宿治”即官吏拖延政务。读到此突然联想到神秘的“有关部门”,不禁一笑——此是笑谈。此处若将“无”理解为“没有”,那么这一篇甚至这本书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无”应当是“不允许”,表禁止,这样法令才有了意义。然而官员拖延政务不办之事,从古到今,层出不穷,目的是“为私利于民”,问题就出在这个“无”字上,如无严法苛刑,则无“情不相稽”,则无上下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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