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范文(一)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谋求发展。在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中,有相当数量的是有孩子的父母,由于经济、教育、家庭等多方面原因,他们将子女留在农村,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庞大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儿童时期是人身体发育、性格养成、知识积累的关键时期,由于生活环境不稳定,缺乏父母的关爱,部分留守儿童成长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为较为全面地了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和发展现状,我们利用开展大调研的实际,对高密市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此份报告。
一、调研基本情况说明
为便于数据的统计和梳理,此次调研中,我们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确保调研数据和相关分析的准确定,调研过程中,我们随机选取了高密市不同镇街的200名留守儿童(男孩109名,女孩91名),并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了解、家庭走访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从社会、家庭、个人等层面探究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摸清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情况、打工地域、回家频率,留守儿童抚养、安全保护、学习教育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数据,并进行了深入客观的分析,通过分析,我们感到,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和发展中,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亲情缺失的问题。
在作为调查样本的200名留守儿童中,超过半数的没有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或者不能和父母同时生活在一起。37%留守儿童的父母同时在外打工,51%的父亲单独在外打工,25%的父母连续外出打工时间在2年以上。15%的留守儿童父母并不是在潍坊本地打工,部分离开潍坊市,前往济南、青岛、烟台等地,有的甚至在外省打工,由于离家较远,回家不方便,进一步加剧了亲情缺失的问题。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父母(父亲)每月回家一次或几次的占40。8%,几个月回家一次的15。9%,还有8%左右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家1—2次,农忙时一次,过年时一次,与孩子在一起时间较长的集中的春节期间,因此,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父母同时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中,57%的母亲基本每天都会打电话询问,其他的有的一周通一次电话,有的一月一次,但也有极少数父母与孩子联系比较少,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维系松散。因长期在外,无法亲自照顾孩子,父母只好将留守儿童托付给他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照顾。我们发现,调查的200个孩子中,有98人和他们的(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有16人和关系较近的亲戚在一起生活,有的白天在自己家,只有晚上和吃饭时去(外)祖父母家。虽然留守儿童的(外)祖父母、亲属等能够尽心照顾他们的生活,但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仍愿意与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有什么问题也希望能够第一时间讲给自己的父母,出现什么困难希望父母能在身边。
(二)学业缺教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27%左右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在班级中处于中下游水平,学习成绩优秀的不足20%,还有一少部分成绩较差,经常垫底。在问卷和座谈中发现,“学习无用论”在极少部分留守儿童身上有所抬头,他们的学习目的并不明确,学习兴趣不高,特别是看到自己的哥哥(姐姐)大学毕业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时,片面的认为学习读书没什么用处,不如向父母在外边挣钱那样实惠,加之学习成绩较差,发生厌恶学习的情况,做作业以抄袭为主,课堂上不认真听讲,常与其他同学打闹,是老师比较头疼的“刺头”。分析出现这样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缺乏必要的学业辅导、学业监督和兴趣引导;同时,部分学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久而久之,学习成绩相较其他同学已产生差距,成绩不断下降;即使父母一方在家的家庭,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和田间劳作,也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另一方面,从调查结果来看,如果学习上有了问题,只有8%的孩子会向家人(临时监护人)求助,这在求助对象中的比例是最低的,我们在分析中感到,这往往由于临时监护人,特别是(外)祖父母文化水平低,看不懂孩子的作业,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或没有这个意识,重视生活照顾,轻视学习上的督导,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甚至由于“隔代亲”的原因,不少(外)祖父母对孩子一味的溺爱和袒护,即使孩子在学校出现问题,也是放任自流,疏于管教。
(三)安全缺护的问题。
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大约有14%左右的留守儿童在个人感冒、身体不适时并没有选择看医生或者买药,说明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一方面,留守儿童与临时监护人之间的关系远不如与父母亲密、随意,一般的身体不适,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告诉监护人,以至增加他们的麻烦和负担;另一方面,监护人对孩子的关注,往往也不及父母持续、细致,存在着疏忽大意。我们认为,这是留守儿童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同时,我们也发现,有74%以上的临时监护人经常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发生,但也有28%的人只是在暑假、寒假等儿童意外伤害高发期会注意,还有8%明确表示自己本身很忙,对孩子有些顾不过来,很少注意孩子是不是会发生意外伤害。一些年龄较大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特别是寒假、暑假或“五一”、“十一”等假期,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往往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特别是暑假期间,留守儿童往往因天气较热,与其他孩子结伴去水库、池塘游泳,溺水事故时有发生。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家庭原因,要做一些力所能及农活,承担部分家务。如高密市李家营中学的陈小贝同学,由于父母常年在外,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家中的一切家务、农活等都得由她承担,虽然造就了她坚强和性格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但其在干农活、做家务时的安全隐患仍不容忽视。
(四)心理性格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少年儿童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与冲突。他们没有倾诉的渠道,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在从婴幼儿期到儿童期、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过程中,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孩子心灵孤独、情感淡漠,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变化,这对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将产生诸多不利影响。调查中,有46%的留守儿童经常感到孤独。另外,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缺乏主动性,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安全的忧虑,从更深层次来看,反映了留守儿童内心的压力。
三、问题形成原因分析
(一)从社会整体发展来看,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存在矛盾。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更多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农村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工作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使进城务工农民只得将孩子留在农村。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收入较低,很大一部分进城务工农民无力承担因子女在城市求学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直接推动了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二)从家庭认识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提高经济收入,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从我们访问的部分留守儿童父母的情况来看,他们更多倾向于获得更多经济收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认为和孩子分开只是暂时的,但恰恰是这种认识往往导致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三)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四)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团市委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坚持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构建以各级团队组织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关爱帮扶体系,强化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团干部恳谈日等工作机制,创新实施“希望乐园”项目,持续推进社区青少年“启航驿站”建设,依托“心愿直通车”少年儿童关爱行动,开展社会化帮扶联动,先后筹集款物60余万元,帮助少年儿童13000人次,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搭建起良好平台、营造了浓厚的关爱氛围。但我们同时也感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涉及政府、社会各个领域,仅凭共青团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立足自身发挥好各级团队组织作用的基础上,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有效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落实。
一是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留守儿童问题,不单纯是教育和家庭问题,其实质是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在农民问题上深层次的反映。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将留守儿童问题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各相关部门一项常规工作予以布置与落实,积极制定相关的政策,从体制、机制的层面来保护留守儿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生活服务设施,配齐配强必要的师资力量,推动学校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心理课程,对少年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儿童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留守儿童服务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团市委留守儿童“希望乐园”、“启航驿站”作用,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希望乐园”和“启航驿站”建设,加强留守儿童的社区教育和服务工作,为留守儿童提供看护、学习、教育、生活、安全、兴趣等服务,引导留守儿童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由共青团牵头,妇联、工会、街道、教管办、村委、学校等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保护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培育他们形成健康人格,提高其综合素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的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给予住宿便利,让他们在社会、老师、同学中成长,以弥补留守儿童缺失的家庭教育。
三是不断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以及各种宣传媒体阵地的作用,加强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宣传保护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措施,表扬自强不息的优秀留守儿童,宣传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好经验和好办法。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微博、QQ群等新媒体,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发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注。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召开家长会,向其介绍留守儿童的学习成长情况,帮助留守儿童家长更新家教观念,学习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引导他们关注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加重视孩子的精神和心理的需求,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工作。
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范文(二)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人数在逐渐增多。农民外出务工创业,为农村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但同时也造就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流动儿童”。所谓留守儿童,就是指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分离并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流动儿童”是指农村未成年的子女不在父母身边而在城镇或在旗县政府所在地就学,而父母又不能承担日常管理监护责任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留守流动儿童是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的一群“制度性孤儿”。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到城里打工拼命挣钱,争取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在城市里,或自身难保,或无立锥之地,无法将他们的子女带进城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同时为了生活或生存,他们不能够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工作,不能轻易的离开城市,就是在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中,留守流动儿童虽然有父母,但是他们依然不得不接受“骨肉分离”的现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关乎整个农村教育和社会进步,现在是到了该“救救”留守流动儿童的时候了。
面对着这样的一个潜在的社会问题,奈曼旗妇联于2013年5月至9月期间,在全旗14个苏木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有农场全面开展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生活问题主题调研活动。调研过程中,通过召集全旗部分乡镇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参与调研、座谈,深入学校、留守流动儿童家庭了解情况,听取各地妇联的综合情况汇报、填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情况调查表、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对全旗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和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一、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现状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目前,全旗共有17岁以下儿童132441人,其中留守流动儿童共有16147人,占全旗儿童总数的12。19%。留守儿童1355人,占总数的0。1%;流动儿童14792人,占总数的11。17%。其中0—6岁的留守流动儿童248人,7—12岁的留守流动儿童5776人,13—14岁的留守流动儿童2817人,15—17岁的留守流动儿童7306人。在留守流动儿童中,由爷爷奶奶照顾的有902人,由其他亲人照顾的有216人,由其他雇佣人员照顾的有15029人。
(二)监护方式
一是隔辈监护。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他们是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主体。他们占监护者总数的90%左右。他们的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这些人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或者受过极少教育。
二是上辈监护。监护的主体是叔叔、婶婶,舅舅、舅妈,姑姑、姑父,姨、姨父等。这类监护比例不是很大。但是,这种监护方式存在着监护权比较频繁流动的问题,很不稳定。他们有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如监护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监护者与监护者本人或是跟他们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原因而更换监护人。
三是同辈监护。监护者是哥哥、嫂嫂或姐姐、姐夫。这类监护者一般是年纪较轻,文化水平也较高,如果有就业信息或机会,他们随时都会外出打工。所以,该类监护者也存在着监护权不稳定的问题。
四是雇佣式的监护方式。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后或者是忙于农活及生意,或者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客观上想为孩子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条件,就讲孩子托管在学校周边小饭桌叔叔阿姨家里,家长出钱,小饭桌负责人全面负责孩子日常的生活起居、学校上学及作业辅导,这种是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一种重要被监护方式,流动儿童以这种被监护方式为主。
五是监护缺失。也就是父母外出打工后,把监护权交付给了留守儿童自己。这类留守儿童往往除了要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外,他们还要承担起农业劳动力的角色—照顾好自家的农田。
(三)旗妇联所做的重点工作
对留守儿童,旗妇联已初步对全旗1355名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监护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内容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留守儿童实际情况,组建了200多名的“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有效开展了助教、助学、助养活动,全旗549名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得到爱心人士救助。旗妇联还积极争取到内蒙古妇联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本先生助学项目。项目用于救助我旗56名贫困孤残儿童,每年度10万元,三年共计30万元。为呼吁社会上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制作了《留守儿童留守的爱》专题片,并在旗电视台《奈曼纵横》栏目播放。同时,在旗第四小学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家园,家园内设电子阅览室、心理亲情室、音乐绘画室、体育活动室、周末影院等,配备了17名“爱心妈妈”,1名心理教师。家园建立以来,有50多名留守流动儿童得到社会各界的救助。
二、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形成原因
(一)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的年龄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二)从家庭认识来看,家长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这是形成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的主要原因。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还有现在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条件好了,生活宽裕了,对子女的教育也重视了,越来越多的人把自己的孩子从5、6岁开始就离开父母,送到镇内或旗政府所在地读书,交给小饭桌监管。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三)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流动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大部分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社会整体发展来看,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严峻的现实使务工农民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主要是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他们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流动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三、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父母外出打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成长提供了必需的物质条件,利于留守流动儿童自立自强性格的培养,同时也是留守流动儿童群体产生的直接原因,使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生活面临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是孩子最初的学校,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和完善。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留在家中的单亲也忙于家务或农活,与孩子的沟通少、交流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无法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调研结果看出,大多数留守儿童与他们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隔代监护,这些长辈平时对孩子物质上给予的多,精神上关注的少,难以与孩子进行沟通,“代沟”问题更加明显,溺爱现象比较严重。而流动儿童虽然和父母相隔不是很远,但见面的机会也很少,大部分一个月只见一两次,也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真正能够和子女进行谈心交流的父母较少,因而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更重要的是亲情的缺失。
(二)心理问题突出。
在人格发育过程中,儿童早期的环境和家庭教育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教育的断裂或缺失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的问题突出。与普通儿童相比,留守流动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在性格上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由于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了“问题孩子”。
(三)意外伤害问题严重。
留守流动儿童因为父母不在家或忙于生计,缺乏家庭管护,他们思想单纯,自我保护能力差,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面临拐骗、打架、斗殴、抢劫、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安全纽带衔接不上,留守儿童年幼无知,又常处于无人监护状态,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南部山区的孩子,由于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也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里往往只有老人和孩子,老人防范、防护能力弱,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受到意外伤害的几率远远比普通家庭儿童高出很多。
(四)学习情况堪忧。
一方面,由于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把有限的收入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使得他们对孩子的学习期望过高。另一方面,受文化水平和家教知识的制约,使得他们缺乏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教育引导往往不得法,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重养轻教,当孩子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也无法给予有效的帮助,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学习成绩不好,厌学、逃学的倾向比较明显。
(五)身心健康亟待关注。
0—14岁的儿童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和缺乏联系,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加上常受到周围孩子的歧视、排挤和欺辱等,不少留守流动儿童情绪消极,失落自卑,感觉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形成一定的人格障碍。
四、对策和建议
当前,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流动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不单是一个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其自身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本,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构建组织管理、职能保护、社会呵护、学校监管、亲属监护“五大关系”网络,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建议近期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提高认识,把关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留守流动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广大家庭、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更关系国家的未来。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积极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切实摆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程。
(二)扎实推进,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新农村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划和建设中,农村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很多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示范片都是在基础较好的地方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真正基础差经济落后的地方却没有改变,致使新型落后地区在产生,新的不和谐在形成,致使很多地方的农民不得不继续通过进城打工的途径来维系家庭的生存,从而导致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和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有增无减。因此,落实党中央的加快新农村建设任务应该坚持全面发展观,不仅“锦上添花”,而且更要“雪中送炭”;不仅注重修道路建楼房,更应该重视办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不仅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而且关注民本民生优化社会环境。总之,就是要建设全面和谐的新农村,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这一社会问题的目的。
(三)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关爱资源。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具有面广、量大、困难多的特点,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要依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妇儿工委)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政府有关部门及苏木(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二要在旗县及苏木乡镇政府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关心爱护工作委员会”,在各村设立专门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组,在社区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发挥社区功能。建立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实施辖区行政负责人对留守流动儿童管护责任制,列为对学校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人员、任务和责任,对每个留守流动儿童都要做到责任到人、监护到底、关爱到位。可考虑由基层学区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社区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构成。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参与到留守流动儿童的服务工作中来,通过开展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活动,招募社会上的爱心人士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子,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健康保障、心理辅导、精神抚慰、安全知识教育等服务。三要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四要巩固和完善“代管家长”等制度,加强对“代管家长”和监护人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心理学知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各界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关注,努力构建以留守流动儿童为中心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教育保护网络。
(四)学校要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和监管,力争形成完善的监管机制。
全旗各中小学校要对留守流动儿童登记备案,建立和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教育提供详实情况;要加强与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利用假期召开留守流动儿童学生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影响产生合力效应;要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道德观念,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要重视对留守流动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设立“留守流动儿童心理救助中心”,聘用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及时发现和疏导留守流动儿童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早化解心理危机,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其健康和谐发展。
(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等的投入。
针对当前双亲外出打工的中小学学生双休日和暑假无人监管的情况,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和各种文化投入,切实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留守流动儿童家园、留守流动儿童食堂等的投入,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留守流动儿童的寄宿和参加社会、集体、文娱活动的需要,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保障和指导、管理工作,努力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流动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六)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减少留守流动儿童数量。
要积极壮大县域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更多的农民工创造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本地或附近找到工作,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一起。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让外出务工潮变成回乡创业潮,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减少外出务工。此外,应积极推动国家立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入城市后能够尽快入学,接受具有一定教学和管理质量的义务教育。
儿童是家庭的花朵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成人在家庭,成才在学校,成功在社会。惟有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来引领好我们的孩子,这才是我们最终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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